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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彦文:5年办理执行案近千件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任晓霞 | 发布时间: 2018-08-17 10:39

  “怎么还不开车啊,5点10分都到了呀……”几名乘客不断地催促着。

  “大伙稍等一小会儿,老王还没来,他应该马上就到了!”司机解释道。

  “老王是谁啊?”

  “老王天天坐我们这第一班车上班,每天都非常准时,今天他可能有点事,请大伙体谅一下,你看——他来了!”

  顺着司机手指的方向,大家看到一个敦实的身影,他一路小跑,很快地跳上了车。

  “对不起,对不起,实在对不起!今天出来晚了,耽误大家时间了!”老王一边用手抹去脸上的汗水,一边不停地向大家表示歉意。

  这一刻,时间定格在8月13日5时11分。

  司机所说的“老王”是北镇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团队的执行员王彦文。

  在北镇市法院采访时,记者听到最多的声音就是:“王彦文很敬业。”

  在同事们眼中,王彦文自从调到执行局工作后,5年如一日,无论雪里雨里、三九三伏,每天早上乘坐沟北线第一班车上班,6点前到岗,甚至周末时也是如此。工作中看到他的身影总是风尘仆仆、一路小跑。有时太忙了,加班到深夜,他就在办公室沙发上将就一夜。

  “王彦文家在北镇市沟帮子经济开发区,距离我们法院将近60里地(30公里),虽然住得这么远,但是他每天早上6点准保出现在院里,他是真的很敬业。”王彦文的同事如是说。

  王彦文说:“要办理好案件,不能仅仅局限于案件本身,还应当看到纠纷的根源,真正将问题解决到群众的心坎上。”

  2018年,王彦文执行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某运输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不能接受某运输公司名声在外却无钱可赔的现实。

  面对执行僵局,王彦文没有简单作结案处理。他一方面动用强制执行措施,追加该企业业主于某某为被执行人,并查封其名下重型厢式货车一辆;另一方面多次登门走访安抚申请执行人,语重心长地释法明理。经过王彦文耐心细致地劝说,被执行人于某某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王彦文说:“工作有时真的很累,但是看到当事人拿到执行款时激动的表情,听到他们感激的话语,我觉得再苦再累都值得!”

  多么朴实的东北汉子!

  自2013年8月进入到执行局工作以来,王彦文共办理执行案件近千件,无一例受到当事人投诉,其锐意进取的敬业精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认可,更是赢得了当事人的普遍赞誉。

  当记者采访结束时,王彦文和他的“战友们”又一起奔向了下一个执行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