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张某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此案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不配合法院工作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经调查发现,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房产。新邱区法院执行局对该处房产进行了查封、评估和“上网”拍卖。经过一天的竞拍,最终该处房产以3.6万元被一名来自河北的买主竞买拍下。
新邱区法院积极践行“互联网+执行”工作理念,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司法拍卖的形式拍卖被执行财产,这是新邱区法院自实行被执行财产网络司法拍卖以来第一个拍卖成功的标的物,敲响了新邱区网络司法拍卖的“第一槌”。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实行以来,新邱区法院高度重视,积极探索与尝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加强与拍卖公司、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沟通对接,切实落实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要求。通过实行网络司法拍卖可以提高执行效率,消化长期未结的案件,为特殊案件提供有效的变现途径。随着网络司法拍卖的首次拍卖成交,标志着新邱区法院开启了执行财产“互联网+”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