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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窨井盖安全 远离脚下陷阱 沈阳辽中检察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守护脚下安全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6-08-27 10:02

  本报讯  近日,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走进辽中区职业教育中心北校区,开展“关注窨井盖安全,远离脚下陷阱”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窨井盖虽小,却直接关系民生安全。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聚焦窨井盖安全治理,推动解决窨井盖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破损、缺失、移位及管理责任不清等突出问题。青少年学生活泼好动,上下学途中常追逐嬉戏,极易忽略路面窨井盖的潜在风险,是窨井安全事故的重点防范群体。

  活动中,检察干警结合真实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四号检察建议”的出台背景与治理意义,直观展示了破损、松动、缺失窨井盖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学生常见的危险行为,重点作出提醒:不要在窨井盖上追逐、踩踏、蹦跳;不要向窨井内抛掷杂物、鞭炮;暴雨天气远离路面井盖,警惕井盖被水流冲开;发现井盖破损、移位、缺失,第一时间告知老师、家长,切勿自行靠近处置。

  同时,检察干警向同学们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盗窃、故意破坏窨井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学生树立爱护公共设施、自觉尊法守法的法治意识,鼓励大家争当“安全小小观察员”,主动发现、上报身边的窨井盖安全隐患,带动家人共同关注脚下安全。

  辽中区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四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坚持普法宣传与公益诉讼监督双向发力。一方面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普及窨井盖安全防范知识;另一方面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窨井盖隐患专项排查,联动住建、城管等职能部门,及时整改更换问题井盖,推动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以检察履职消除安全隐患,用心守护青少年平安出行,切实筑牢群众“脚下安全”防护网。

头题图 (2)

检察干警向在校学生讲解“四号检察建议”的相关内容。 (受访单位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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