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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利剑守护绿水青山——辽宁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记者 张乐悦 | 发布时间: 2026-09-30 09:23

  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实保障。近期,全省多地生态环境部门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将严格执法与精准普法深度融合,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持续筑牢全省生态安全屏障。

  沈阳:走进一线 严管全链

  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实施,严格落实沈阳市固体废物领域重点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无废城市”建设,近期,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等多区生态环境部门同步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宣贯与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转运、处置全流程管理,筑牢区域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大东分局联合苏家屯分局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排查,通过台账核查、现场踏勘等方式,全面排查企业固体废物产生、分类堆存、转运利用等关键环节,现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固体废物管理法规,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固体废物规范化、资源化管理水平。

  于洪分局组织辖区40余家重点产废企业召开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聚焦生态环境法典条款及省生态环境厅文件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围绕合作资质审核、合同规范、跨省转移备案、台账档案溯源管理开展专项培训,指导企业补齐管理短板,实现固体废物处置全程可溯可控。

  针对上级监管抽查发现的问题,沈北分局对相关产废、利废企业开展约谈警示,现场解读生态环境法典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规定,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企业立行立改、消除环境隐患,并明确从严监管、严肃追责的工作态度。

执法人员对海水养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对海水养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现场检查。 (受访单位供图)

  锦州:严查企业 守护渤海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2026年《关于开展渤海沿岸涉水企业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聚焦渤海沿岸水环境安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涉水企业执法监管专项行动。

  为推动本次专项行动有序开展,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党委统筹谋划,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行动,明确执法要点,压实工作责任。专项行动聚焦海水养殖、涉海直排、城镇污水处理、入海河流沿岸污染管控、规模化畜禽养殖等重点领域,依托移动执法系统“执法数据仓”,通过平台模块派发任务,发挥智慧监管效能,综合运用非现场检查、实地核查、省生态环境厅线索交办等多种方式,对企业开展“拉网式”“过筛子”排查,做到监管不留盲区、不漏点位。

  执法人员重点针对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水是否偷排直排、在线监测数据是否真实、污泥及固体废物处置是否规范等关键环节开展检查,共完成全市337家入海河流沿岸相关企业排查工作,累计发现一般环境问题16个,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1个。

  丹东:联合执法 为企减负

  为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少对企业的重复检查,近日,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宽甸分局与宽甸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联合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联合检查组秉持“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工作原则,对丹东某食品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检查过程中,两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围绕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污染物排放、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等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排查。检查组现场核实了企业污水处理站运行状态及废水排放去向,向企业明确三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强化在线监测设备日常运维管理,保障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三是持续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宽甸分局执法人员还同步开展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企业进一步规范环境管理。

  此次联合检查通过跨部门协同监管,实现了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的差异化监管效果,既有效提升了执法效能,又切实减轻了企业迎检负担。下一步,宽甸分局将持续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以更精准高效的监管服务助力企业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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