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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下一尾鱼苗 种下一粒生态种子 盖州以检察赋能助力海洋生态修复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孙亮 施恒文 本报记者 齐岚 | 发布时间: 2026-07-28 09:47

  本报讯 日前,营口市人民检察院、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盖州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第五次常态化联合增殖放流专项行动,36.37万尾褐牙鲆鱼苗欢跃入海,为渤海海域注入新的生机,这场以“司法+行政”联动推进的生态修复实践,既是过往数年深耕的延续,又是迈向长效治理的再出发。

  据悉,自2023年以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司法为民理念引领下,始终将海洋生态保护作为检验履职担当的试金石,一场场增殖放流活动、一次次公益诉讼实践,串连成一条守护碧海银滩的坚实轨迹。

  近海非法捕捞、违规作业曾一度导致渔业资源衰退、生物链断裂。面对治理难题,盖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打击违法、追责到底、修复为先、治理为本”,构建起“刑事追责+民事追偿+生态修复+源头治理”的全链条司法保护体系,推动海洋生态保护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事中修复、事后长效治理”转变。

  2023年7月,首场“促进流域治理 守护一方碧水”增殖放流活动拉开序幕。彼时,针对禁渔期非法捕捞案件,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生态损害赔偿。同年放流现场,36.875万尾褐牙鲆苗回归渤海。2024年5月,盖州市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基地正式揭牌,标志着生态修复走向阵地化、常态化,当月,联合多家单位投放鱼苗14.5万尾,资金全部来源于非法捕捞案件被告人缴纳的生态损害赔偿款。2025年5月,修复行动再升级,盖州市检察院联合鲅鱼圈区法院、盖州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年度首次增殖放流,3200万尾中国对虾苗跃入海中。近日,36.37万尾褐牙鲆鱼苗顺着滑道游入碧波。

  几年来,盖州市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共挽回海洋生态资源损失约460万元,通过将赔偿资金专项用于海域生态修复与渔业资源养护,增殖放流已累计投放褐牙鲆、对虾、三疣梭子蟹等优质水产苗种约3600万尾,形成了“损害担责、专款专用、修复见效”的治理闭环。

  每一次放流,都是对受损生态的真诚补救;每一起案件,都是对违法行为的严厉警示;每一份赔偿金,都转化为鱼虾苗种,回归大海、反哺渔民。盖州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将公益诉讼履职与海洋生态修复深度融合。从第一尾鱼苗入海到3600万尾生命繁衍,从个案追偿到全链条治理,这场司法护海的接力赛没有终点。盖州检察人正以笃行不怠的担当,绘就碧海银滩、鱼跃鸥翔的生态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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