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浩(左)到某石油装备(辽宁)有限公司调研 (受访单位供图)
问:朝阳两级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采取了哪些举措?
孙浩:我们始终秉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系营商环境”理念,突出“打基础、抓落实、树形象”工作主线,推动实现“有进步、有进位、有品牌、无短板”,以精准务实的“硬核”举措赋能市场主体。一是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将“两个毫不动摇”落实到审判实践中,依法惩治妨害营商环境犯罪案件132件308人,依法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81万件,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二是开展涉企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全流程嵌入评估环节,对351件案件适用“活封活扣”“财产置换”等柔性措施,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三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187件,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健全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衔接,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四是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和出清”双重功能,精准甄别企业经营实际状况,严格区分企业“失信”与“失能”不同情形,畅通司法程序流转渠道。创新运用“执转破”与“预重整”相结合机制,推动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顺利转入重整程序,首期6500万元投资款已到账,预期新增产值90亿元。
问:请您介绍一下,在延伸司法服务、提升企业软实力方面,朝阳法院做了哪些工作。
孙浩:我们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提升服务效能,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开展“送法进企业”系列活动,组织法官深入浪马轮胎、环境集团等68家重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覆盖企业员工3000余人次,解答合同签订、劳动用工、知识产权等疑问260余个。二是落实容缺受理、跨域立案、在线诉讼等22项利企措施,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设立“信用修复窗口”,撤销限高、屏蔽失信名单5519件次,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三是针对小微企业法律需求,编写《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手册》,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推动企业从“事后维权”向“事先预防”转变,切实解决发展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问:朝阳法院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推动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孙浩:朝阳法院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一是坚持“开门整改”。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院长信箱、有信必复、问题投诉小程序二维码等投诉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深挖问题根源,全面起底排查。
二是规范线索办理。落实“首办负责制”,明确线索受理、办理等各环节工作流程。对于接诉即可办理的投诉线索,要求立即办理;对于不能立即办理的,规定7个工作日的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办结回复的时限要求。
三是注重整改实效。对查实问题线索逐案倒查责任,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干警严肃处理,确保见人见案。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针对性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常治长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