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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信企业能够“一站式”修复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张羽 本报记者 黄硕 | 发布时间: 2026-05-29 08:49

  以往司法信用修复多由执行部门主导,存在渠道分散、诉执衔接不畅、群众来回跑等问题。针对基层短板与群众诉求,朝阳县人民法院大胆突破传统模式,依托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平台,创立了立案窗口集中受理、全程督办、闭环管理的信用修复新机制,将信用修复申请受理、资格初审、材料审核、台账管理等职能整合至立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办结、全程闭环”。

  朝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房森磊告诉记者,该院同时出台《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适用范围、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划定修复边界;建立立案庭牵头、审执部门联动格局,构建规范化、便民化的信用修复工作体系,彻底打通便民利企“最后一公里”。

  该机制的最大亮点是变“被动修复”为“主动促履”,通过坚持“惩戒与修复并重、约束与激励结合”,将信用修复资格与义务履行深度绑定。

  窗口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精细化指导、全流程督办”制度。对已全部履约、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快速审核报批、推送信息,及时解除失信惩戒;对有履约意愿但暂未完全履约、存在实际困难的当事人,不简单拒绝,而是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失信后果与修复红利,量身制定履行方案、明确时限、细化步骤,全程跟踪督办、定期沟通,督促其分期履约。

  “之前资金链断裂被纳入失信,招投标、融资都受限制,现在法院帮我制定还款计划,还全程跟进,让我有信心尽快还清欠款、恢复信用。”某企业负责人感慨道。

  此外,朝阳县法院坚持司法为民,把信用修复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抓手,精准区分“恶意失信、规避执行”与“经营困难、无奈失信”。对因资金链暂时断裂、认知不足等造成的非恶意失信行为,在当事人主动纠错、积极履约后,依法快速修复信用,助力企业卸下包袱,重拾信心。

  2026年1月至今,该院共受理信用修复申请309件,审核通过168件,其中涉企23件,为11家困难企业解除失信名单、撤销限高令,帮助企业恢复招投标、融资信贷等核心资格,有效恢复经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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