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社

庭审负责“找问题” 授课负责“给答案”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张曦文 本报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6-05-28 13:26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执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法治化水平,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足行政审判职能,在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的同时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的公开审理与专题法治课前后衔接,邀请沈阳市公安局辽中分局一线执法人员全程参与,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助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随着法槌敲响,原告肖某与被告沈阳市公安局辽中分局、第三人刘某行政处罚一案公开开庭审理。肖某与刘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升级为肢体冲突,肖某被刘某打伤后,辽中公安分局对刘某作出处罚决定,肖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诉至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张大为担任审判长,与法官刘静、白晋伟共同组成合议庭,辽中公安分局的工作人员受邀到院观摩庭审,全程旁听。

  庭审中,双方围绕执法程序规范性、证据链完整性、处罚适当性等焦点问题展开了充分辩论。庭后的培训现场,刘静结合该案,从近两年公安类行政案件的整体态势切入,围绕告知、复核、听证等关键程序剖析常见执法风险点,并指出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存在的证据提交、负责人出庭等方面问题。

  在场的一位参训民警表示:“上午在庭审现场亲身感受到程序规范的重要性,下午就听到有针对性的讲解,这种形式比单纯听课印象深得多。”

  庭审负责“找问题”,授课负责“给答案”,一场活动下来,执法者心里有了数,执法标尺自然就清了。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