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公平是法治的生命线,构建法治公平的税收秩序,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关键支撑。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征管改革深化,如何精准适用税法、统筹监管与服务、通过协同共治提升税收治理法治化水平,已成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方向。本次圆桌访谈聚焦“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邀请来自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的企业、税务机关和营商环境建设部门的一线实践者,共同探讨如何将法治原则系统性融入地方经济工作全流程,让公平正义成为区域营商环境的鲜明底色与持久优势。
主持人: 张乐悦 辽宁法治报记者
嘉宾:

主持人:为优化营商环境,税务部门如何将“法治公平”从原则理念具体转化为基层一线的执法标准与服务规范,以确保不同经营主体都能感受到税收的法治与公平?
丁巨:税务部门始终秉持“维护法治公平,强化合规管理”的导向,以税收执法的统一、裁量的公正,切实维护各类经营主体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引导和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依法履行纳税缴费义务,建设良好的经济税收秩序。为此,我们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以法治统揽执法服务全过程。统一基层税收执法口径、流程标准和裁量尺度,严格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日常征管、入户检查等履职行为,积极推行“柔性执法”与“首违不罚”,做到同类事项同标准、同类情形同处置,杜绝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二是将法治公平融入政策落实各环节。加强税费政策宣传,推动税费优惠精准落实、直达快享。开展分级分类的政策精准推送,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推广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在落实税费优惠上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以税费服务的“细”引导企业合规管理的“诚”,实现监管与服务的良性互动。三是通过强化运转筑牢法治公平的基础根基。健全制度,将税法依据转化为具体的风险识别规则,确保监管有章可循。同时压实责任,强化对执法全过程的内控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提升能力,常态化开展一线税务干部的法治素养与业务实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主持人:从区域发展统筹的角度看,构建一个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对提升地方整体竞争力、吸引和培育高质量市场主体具有怎样的战略价值?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可发挥哪些关键作用?
赵凤来:从战略价值看,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对地方发展具有三大关键意义:第一,是吸引优质企业的“核心底气”。过去一些地方曾过度依赖财政补贴和税收返还进行竞争,短期内看似活跃,实则扰乱了市场规则。国家层面出台系列文件明确政策底线,这充分表明,企业最看重的不是“一时之利”,而是“一视同仁”的稳定的制度环境。政策稳定、执法统一、纠纷解决可预期,优质企业才肯落户投资。第二,能倒逼发展模式“转型升级”。法治公平的要求促使我们摒弃以往“先承诺、后清理”的粗放路径。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正着力从“政策洼地”向“制度高地”转变,将重心放在提升服务效能、强化法治保障和优化产业生态上。我们全面清理废止违规的财政返还和税费减免承诺,同时出台新的产业支持政策,推行“免申即享、直达快享”,以更优的营商环境参与竞争。第三,为企业服下的“长效定心丸”。企业最担忧政策缺乏连续性。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系统梳理了229个存量项目,依法协商处置,该终止的坚决终止,同时设立合理过渡期并分批兑现承诺,向企业传递明确信号:政府是诚信负责的。
主持人:作为市场活动的直接参与者,企业在经营中最看重税收营商环境的哪些要素?一个法治化、可预期的税收环境,如何具体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信心与发展动能?
陈文生:企业作为市场活动主体,经营中最为看重税收环境的五大公平要素。一是规则公平,税收制度统一明晰、政策公开稳定,各地执行标准一致,杜绝随意调整与地方差异化规则。二是税负公平,坚持竞争中性原则,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税负标准一致,杜绝不当税收洼地,保障市场平等竞争。三是执法公平,税收执法、征管裁量尺度统一,杜绝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与过度征管,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四是机会公平,税收优惠普惠透明,准入条件公开公正,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享受政策红利。五是监管公平,精准依规监管,严厉惩处涉税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守法经营企业合法权益。
法治化、可预期的税收环境,能够充分提振企业竞争信心、释放发展动能。稳定的税收规则会大幅降低企业经营中的涉税不确定性风险,有利于企业制定和实施长期投资与发展规划。法治公平的税收秩序肃清了市场乱象,使得纳税信用良好的企业在政府采购、融资信贷、供应链合作等方面获得更多市场机会,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正面激励。
主持人:要继续擦亮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收法治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您认为当前最需要合力推动的一项关键改革或建设是什么?
丁巨:要擦亮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收法治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当前最需凝聚共治合力推动的一项关键改革是:建立“数据共享+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协同治理机制。一方面是加强涉税费信息交换与业务协同。通过机制建设优化跨部门数据互联共享,切实提高响应速度、精简非必要环节,在不动产登记、股权转让、破产清算等跨部门涉税(费)事项办理方面实现更广泛的业务协同和场景应用。另一方面是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紧盯虚开骗税、骗取出口退税等重点领域,加强部门间的业务协作与联合执法,形成全链条一体化打击常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为营造法治、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赵凤来:从发展改革部门的职能出发,我们认为应在三个方面重点发力:第一,当好政策统筹的“总枢纽”。发展改革部门作为统筹协调部门,牵头制定了“一停、二清、三禁止”的总体工作思路,对所有新出台的产业政策、招商协议进行前置审核,坚决杜绝违规承诺,从源头上保障政策的合法性和公平性。第二,当好制度创新的“设计员”。我们已对照国家关于规范招商引资与产业支持行为的系列政策要求,提前修订完善了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的产业政策体系,确保政策条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大力推动政策公开,所有优惠条款均在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统一的政策兑现管理平台公示,让“阳光”成为最好的监督和保障。第三,当好存量问题处置的“协调员”。对历史遗留的存量项目,我们牵头摸清底数、分类处置,对需要过渡期的项目主动对接协商,分批兑现合法承诺。坚持法治底线不破、合理预期不否,力求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影响,切实维护好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陈文生:从经营主体的角度来看,打造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收法治营商环境“金字招牌”,企业最期盼各方聚力推进的是建设一个全域统一、稳定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希望全区能进一步统一税费政策的执行口径,做到政策解读一致、涉税费判定统一,避免因理解不同而产生的执行差异。持续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同时,不断简化优化涉税费办理流程,提高留抵退税、优惠备案等业务的审批效率,切实提升企业办税缴费便利度。
此外,建议健全常态化的税企沟通机制,畅通企业意见反馈与争议申诉渠道,完善涉税费争议的多元化解途径。始终坚持竞争中性原则,保障各类所有制、不同规模的经营主体都能平等享受税收红利。通过构建一个更加透明、公正、可预期的税收环境,坚定企业在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长期扎根发展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