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追授郑亮‘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请接受我们最崇高的敬意和深深的谢意……”5月8日,郑亮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追授仪式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宣读了《人社部、公安部关于授予(追授)郑亮等16名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的决定》,并为郑亮同志的家属颁发奖章、证书。
2025年9月26日夜间,西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郑亮在依法处置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过程中,为守护群众安全、保护现场证据,被车辆撞伤,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年仅37岁。从警15年来,郑亮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他是寒风中为让老人早点回家而买光鸡蛋的“暖心民警”,是火海里三进三出勇救幼童的“生命卫士”,更是攻坚克难、屡破悬案的“追逃尖兵”。
仪式上,郑亮的妻子万晓媛深情回忆了丈夫生前的点点滴滴,朴实的话语中饱含着对丈夫的无限思念与自豪,令在场同志无不动容。省公安厅交管总队政治处主任崔岩宣读了《关于设立“郑亮先锋岗”的决定》,并向第一任负责人、西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三级警长闫玉峰颁发了先锋岗标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