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破产重整企业实现从“司法救治”到“稳健发展”的有效衔接,近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破产审判团队联合民事审判第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团队,组建专项回访组,赴2025年完成重整的东港兴尧等七家新能源公司开展实地回访,以精准司法服务护航新能源企业行稳致远。

回访组与企业交流座谈
破局重生
助力企业走出危机
东港兴尧等七家新能源公司是丹东地区新能源领域的代表性企业,其投资建设的东港廉家坝水库300MW光伏发电项目为大型单体水上光伏发电项目。2023年,七家新能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无力清偿债务,向丹东中院申请破产重整。丹东中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创新“协调审理+联合重整”模式,成功招募“世界500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旗下核心企业作为投资人,引入17亿元资金,助力企业完成重整。2025年1月9日,丹东中院依法裁定确认七家新能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为企业重生筑牢司法根基。
实地探访
开展风险防范指导
回访组抵达企业后,在企业相关负责人陪同下,乘船深入廉家坝水库光伏发电项目现场。目前,七家新能源公司通过光伏发电项目每年可提供绿色电能约3.6亿千瓦时,2025年营业收入达1.19亿元,经营态势稳步向好。
民三庭庭长李欣结合新能源行业特点,围绕安全生产、规范用工、稳健融资等关键领域开展风险防范指导。她表示,企业需健全内部管控机制,严守经营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企业与职工合法权益,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民一庭庭长康璐结合光伏发电项目特殊性,就水库水域使用权、生态环境保护等要点进行专项提示,引导企业坚守生态保护红线,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协同提升。
深入交流
精准聚焦发展关键
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此次回访是助力企业长远发展的“及时雨”,回访组提出的风险防范建议与企业当前技改升级、规范管理的需求高度契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操性。企业将认真落实建议,将风险防范思维融入生产经营全流程,在绿色、安全、创新的轨道上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双方还就水上作业安全管理、未来发展规划等企业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后记
此次联合回访,既彰显了破产审判“扶上马、送一程”的持续护航作用,凸显了环境资源审判对新能源企业绿色发展的规范引导价值,也体现了丹东中院整合各部门力量、全链条护航企业发展的工作成效。
未来,丹东中院将以“营商环境护航年”为抓手,持续完善重整企业常态化回访机制,主动靠前对接企业司法需求,高效回应企业经营发展中的法律难题,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力企业轻装上阵、稳健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