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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中院推进入额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让优质审判资源回归一线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 晋晓兵/本报记者 白国军 | 发布时间: 2017-10-10 07:47
  本报讯 “砰,现在开庭……”9月26日9时,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随着法槌落下,大连市某再生水公司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纠纷一案正式开庭,庭审直播也同步进行,担任此案审判长的是市中院副院长董立群。据了解,自去年在全省率先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后,大连法院已经将院庭长办案由以往的“自选动作”升格为“规定动作”。
 
  据了解,大连中院出台《关于副院级以上法官办理案件的规定》,要求院庭长入额后必须亲自办理案件,不得以听取汇报、书面审查、审批案件等方式代替办案。董立群介绍说:“自案件分配到手后,我在庭前查阅案卷,核查诉讼文书送达情况,制作阅卷笔录,与合议庭成员商讨案情,并制订了详细的庭审计划,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得亲力亲为。”
 
  “专业、严谨、规范”,这是董立群开庭审案时给人留下的一致印象。大连某再生水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院庭长担任审判长,能够让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更有信心。”参与旁听的法官助理小于则认为,院庭长亲自办案更能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为年轻人以后独立办案做了很好的示范。
 
  记者了解到,院庭长不仅要办案,而且要办“骨头案”和“大要案”。根据大连法院《院领导办理案件分案细则》,院庭长应重点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
 
  审管办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大连法院共审执结案件7475件,其中,由院庭长独任审理、参加合议庭作为承办法官审理、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或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结的案件达1548件,占全院审执结案件的20.7%。
 
  此外,为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深化司法公开的相关要求,大连中院又出台了《庭审直播工作规范》,要求包括院庭长在内的所有入额法官,必须定期选择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现场观摩,力求使人民群众能够近距离地感受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董立群告诉记者:“大连法院院级领导带头办案和亲自审理案件已成为常态,有效带动了广大员额法官的办案积极性,优化了法院的审判生态,以法官为中心、以审判为重心的工作格局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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