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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笑气”获刑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童佳雯 李洪鸽 本报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6-04-28 08:46

  本报讯 “笑气”化学名一氧化二氮,国家实行严格许可管理,严禁私自购销存储。日前,关某因贩卖“笑气”被凤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

  关某曾因长期吸食“笑气”导致神经系统严重受损,瘫痪卧床三个月,生活无法自理。然而这段经历未让他远离“笑气”,反让他看到“商机”。他明知“笑气”危害和法律禁令仍铤而走险,甚至向未成年人售卖,从受害者转变为加害者。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关某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黄某处购进罐装“笑气”300余罐,将大量危化品堆放在自家客厅,通过微信向多人(其中一人为未成年人)非法出售。截至案发,累计售出233罐,销售额3.38万余元,非法获利15160元。公安机关现场查获未售“笑气”5罐,经鉴定均检出一氧化二氮成分。

  凤城市检察院审查认为,关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国家管控危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今年2月,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凤城市人民法院采纳检察院的指控及量刑建议,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关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5万余元。关某的“上游”黄某同样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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