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物业合同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司法力量下沉、行政司法同向发力,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法院+住建”治理体系,切实从源头减少纠纷增量、化解纠纷存量。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物业领域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引领、保障作用和住建部门的行业指导协调优势,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
机制主要围绕纠纷化解的三个关键环节展开。立案前,强化综治中心前端分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构建“非诉挺前、诉讼断后”的递进式解纷格局。立案后,深化先行调解,积极运用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助力案件繁简分流,并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审理中,则创新采用“示范性纠纷+批量化调解”模式,选取代表性案件进行示范调解或审理,以点带面,高效化解同类型批量纠纷,力争实现“审理一类案件、化解一批矛盾、规范一个行业、和谐一片社区”的社会效果。
《意见》明确了住建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包括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与联合惩戒机制、组建专业调解员队伍、加强行业培训指导、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等,推动形成“调解促规范、规范防纠纷”的良性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