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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的兼职可能是诈骗陷阱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陈菲楠 本报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6-01-06 08:41

  近日,调兵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网络刷单虚假广告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因组织刷单、提供虚假宣传服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案揭露出一条“商户发单—助理派单—‘刷手’做单”的完整犯罪链条,涉及“刷手”众多,其中不少为宝妈、学生等群体,因团伙资金链断裂,最终“刷手”垫付本金无法收回,损失惨重。

  2024年1月以来,张某组建刷单团伙,招募4名助理,并在网上纠集大量“刷手”,专为某电商平台商铺刷销量、刷好评。该团伙形成固定模式:先由张某对接商户建群,商户在群内发布刷单任务,由助理转发至“刷手”群;“刷手”抢单后需自行垫付货款下单,确认收货并给予好评后,将刷单明细反馈给助理;助理与商户核对后,由商户将本金和2至4元不等的佣金转给助理,助理再分发给“刷手”。在此过程中,助理与张某每单分别抽取0.5元服务费。经审计,该团伙累计非法获利20万余元。

  2025年4月,骗局最终崩盘。因部分“刷手”收到返款后恶意申请退款、商家返款被冻结在助理的账户中,加之部分商家欠款,导致团伙资金池无法覆盖“刷手”垫付的本金及佣金,资金链彻底断裂。张某及助理随后逐渐失联,致使全国多地“刷手”追款无门,累计拖欠金额达数十万元。

  案件被移送调兵山市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秉持“精准打击、全链追责”原则,迅速开展案件审查工作。通过梳理资金流水、聊天记录、交易台账等关键证据,追诉张某及其助理,积极督促该团伙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最大限度缓解社会矛盾。

  办案检察官梳理案件发现,此类“兼职”往往以“低门槛、高回报”为诱饵,刷单诈骗的受害人群广泛,吸引了不少希望通过闲暇时间增加收入的群体,在校学生、宝妈等成为主要受害对象,他们垫付资金参与刷单,却不知已成为虚假宣传链条的末端,其行为本身已涉嫌违法。

  检察官提醒

  所有“兼职刷单”皆属违法行为,其本质是制造虚假交易信息和商业信誉,大家务必增强防范意识,切勿轻信“动动手指、轻松赚钱”的噱头而垫付任何资金。

  更要警惕的是,部分受害者在被骗后还可能被诱导成为“代理”,帮助推广刷单,不知不觉中从受害者沦为诈骗活动的帮凶。请群众务必守好自己的“钱袋子”,远离刷单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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