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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监管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大连生态环境执法实现执法效能与企业满意度“双提升”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生晶晶 本报记者 张乐悦 | 发布时间: 2025-10-29 08:55

  今年以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以《规范涉企检查“十项举措”》《生态环境执法“十项禁令”》为基础,以“制度重塑”和“服务升级”为核心,创新落地“十项制度”,在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掀起规范化、精准化变革,有效破解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难题,实现执法效能与企业满意度“双提升”,为企业打造文明、规范、有温度的执法环境。

  精准监管

  “无事不扰”成常态非现场检查提效35.92%

  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厘清执法权责边界,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17大类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5项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严守“无依据不检查、无授权不入门”原则。建立“企业画像”分级监管制度,对近500家“正面清单”企业,优先采用远程监控、数据巡查等“无感式”非现场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今年以来,已实施非现场检查近400家次,同比提升35.92%,真正让守法企业安心经营。

  高效检查

  “综合查一次”减负担问题发现率升10%

  建立入企检查制度和检查“六必须”制度,严控入企检查行为,规范执法程序。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大连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执法人员依托执法一体化平台,以排污许可为核心,采用“一表通查”模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采用远程监控、数据巡查等“无感式”非现场检查成效显著。今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家次同比下降45.7%,执法问题发现率却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真正做到为企业“减负”、为监管“增效”。

  公正裁量

  “柔性执法”显温度28家企业容错免罚

  建立智慧执法监管制度,结合案卷常态化评查制度,全过程规范行政处罚。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大连更注重执法“温度”。通过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246项自由裁量基准、配套制定31项包容审慎执法清单,构建“过罚相当、类案同罚”的行政处罚体系。

  对首次违法、轻微违法且及时整改的企业,依法给予容错空间。今年以来,已有28家企业免予行政处罚,免罚金额达169.61万元,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执法的公正与善意。

  透明监督

  “社会眼睛”全程盯内外监督筑防线

  为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建立执法监督制度,强化内外双向监督。对外,公开选聘70名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通过“伴随式”执法、参与案件办理等方式,对执法检查全程监督,搭建政企沟通“连心桥”,今年,社会监督员参与执法监督已达200余次;对内,以执法“十项禁令”划清纪律红线,通过执法稽查,查找规范涉企检查存在的短板漏洞,筑牢执法规范防线。

  靠前服务

  “定制帮扶”解难题600多家企业享普法红利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推动生态环境执法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创新惠企服务制度:金普新区分局推出“预约式”执法服务,西岗、甘井子分局开展“点单式定制帮扶”,主动为企业“把脉开方”。今年以来,全市已帮扶企业50余家次、解决问题80余项,线上线下普法活动覆盖企业超600家,打通法规宣传与企业守法的“最后一公里”。

  如今,大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十项制度”系统集成、精准发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既提升了生态环境执法的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更营造了利于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优质营商环境,为大连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筑牢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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