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法〔2025〕167号)印发。
通知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13号),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际,最高人民法院对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管辖区域作出调整,新规自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明确,2022年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法〔2022〕109号)将同时废止;对于本通知施行前已经受理的案件,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其中,辽宁15家基层法院涉管辖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