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本案涉及的是一起家庭装修纠纷。年迈的申诉人与装修工人因工程质量发生纠纷,对申诉人不利的是,其与装修工人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结果申诉人在诉讼中败诉。申诉人于是向检察院寻求帮助,办案人多次到装修现场勘查,了解装修质量,又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给装修纠纷“定音”,解决了长达六年的纠纷。
办案人:许涵
职务: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
“家”本是遮风挡雨的港湾,可对于无儿无女、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王大娘来说,一次房屋装修却成了她长达六年的噩梦。当“安居梦”撞上“装修纠纷”,法律的温度如何驱散生活的阴霾?办案人用行动给出了答案。
2019年,年过七旬的王大娘省吃俭用攒下积蓄,满心欢喜地委托好友王某、张某等人翻新老房。满心盼着焕然一新的家,谁知等来的却是满地“狼藉”——瓷砖大面积鼓包、墙面歪扭不平,甚至存在安全隐患。面对王大娘要求整改的合理诉求,装修工人却推诿塞责、态度蛮横,孤立无援的王大娘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2年,王大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装修工人重新装修并赔偿损失。王大娘与3名装修工人只有“口头约定”,未签订书面合同,基于现有证据对双方属于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难以理清,法院最终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这让王大娘一时陷入了绝望。
走投无路的王大娘在妹妹的搀扶下走进了丹东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民事监督申请书。我接待了王大娘。王大娘情绪很激动,见此,我立刻安抚她的焦虑情绪,耐心倾听着王大娘的委屈。“大娘,这事儿谁家摊上都糟心,我理解您的处境,您岁数大了,得保重身体,情况我们了解了,调查后会尽快给您答复。”
检察院第一时间开启“绿色通道”,我主动上门实地了解情况。考虑到王大娘行动不便,我和同事多次前往装修现场勘查,邀请专业人员对瓷砖质量、施工工艺进行查看,对涉案装修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从专业角度固定证据。在确定双方应属承揽合同关系的基础上,我化身“调解人”,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向装修工人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明确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又引导王大娘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合理诉求。
经过反复沟通劝导,装修工人同意了王大娘的诉求,双方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王大娘红着眼眶拉着我的手说道:“谢谢你们,让我这个无依无靠的老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如今,王大娘久压心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