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死结得以解 争议都化解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驻盘锦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25-06-17 09:38

  辽河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办案理念,近日,一起因非法采砂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案件,在辽河人民法院与辽河人民检察院的携手努力下得以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

  原告张某未获得批准在某市某河右岸堤脚下非法采砂达1957立方米。某市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张某作出共计12.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某因对该处罚决定不服,迟迟未缴纳罚金,并选择将该案诉至辽河人民法院。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为妥善化解行政纠纷,辽河人民法院邀请辽河人民检察院参与行政争议化解,承办案件的法官和检察官秉持着严谨负责的态度,迅速展开相关调查工作。经过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查阅相关材料,全面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发现由于张某未按期缴纳罚款,滞纳金已经累积至与本金相同数额,且张某患有尿毒症,每周需要进行三到四次透析治疗,健康状况极为不佳,家庭经济也因此陷入困境。

  办案

  深入背后 倾听心声

  针对发现的特殊情况,法官和检察官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多次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张某认识到自己非法采砂行为的错误,表示愿意缴纳12.5万元罚款,但对于高额的滞纳金确实存在缴纳困难。为避免行政争议久拖不决引发更多的矛盾纠纷,承办案件的法官与检察官积极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行政机关在充分考虑案件基本情况和张某实际情况后,表示接受法官和检察官的建议,对张某之前未缴纳罚款产生的滞纳金不予收取。

  至此,这起因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争议得到了妥善化解。张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对法官和检察官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行政机关也对司法机关工作给予了高度认可。该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辽河人民法院与辽河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生动体现。辽河人民检察院将聚焦法律监督这一主责主业,严格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办案理念,深入案件背后,倾听群众心声,探寻矛盾根源,以法律智慧和检察担当搭建起沟通的桥梁。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