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杨凤林,男,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现任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第六合议庭审判长、审委会委员。2013年,被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法院先进个人称号;2015年,获得省级个人二等功、市级个人三等功,被大洼区法院授予办案能手称号;2016年,被盘锦中院授予全市法院先进个人称号,获得盘锦中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民事类二等奖,带领庭室多次获得先进集体荣誉……

杨凤林
提起杨凤林,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上上下下都竖起了大拇指,这个默默无闻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草根”法官,把维护公平正义融入自己所办的每一个案件中,坚定地实现着自己人生价值。
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杨凤林对每一个案件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每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庭前,他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庭后,他认真与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不仅要多办案、办好案,对于杨凤林来说,最关键的一条,是时刻保持一颗司法为民的公心。
“我想,把案子办好,判决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通过多年的办案经历,他对这句话深有体会:离婚案件还会有旧情,赡养案件还会有亲情,邻里纠纷还会有乡情,欠款纠纷还会有友情,交通事故还会有同情……只要努力唤起人们的真情,所有的恩恩怨怨都更容易消散。即使案件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一样要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感人,以法服人”。遇到情况特殊的案件,他就通过实地走访掌握矛盾症结,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消除他们心里的“疙瘩”。
面对来访者,他不急不躁,有时一杯热水就能让对方打开话匣子,让刚刚还怒气冲冲的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有理的,他立即核实情况,在限期内加以解决;没理的,他明法释理,不厌其烦;一时难以答复的,他与当事人约定日期,在期限内一定给当事人一个明白的说法;纠缠不清的,他和颜悦色,不气不恼,让人心生温暖。他真诚地为他们排忧解难,耐心地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给他们讲道理,让他们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
多年来,杨凤林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和高超的工作技巧,是一名备受领导肯定、当事人认可和社会各界称赞的优秀法官。他不骄不躁、扎实肯干,不断地加强自身学术水平和实务经验的研究,常常和其他法院的法官交流、探讨,为大洼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尽心尽力。
采访中,杨凤林的同事们告诉记者,虽然他的优秀事迹挺“草根”、朴实无华,但能折射出他高尚的品格和坚强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