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王磊,营口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作为一名控告申诉检察官,12年来,王磊始终工作在办案一线。2023年9月,被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授予“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2023年12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控申业务竞赛业务标兵。
在办公桌前钻研案卷,在田间地头走访调查,在各部门间协调帮扶措施,凭借一份韧劲,王磊坚持对业务工作的学习与实践,在办理案件、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理论研究等方面均积累了丰富经验,点点滴滴汇成11年的检察之路,用青春与热爱沉淀了检察一线的坚守与担当。
时光淬炼 初心坚守
办案要维护公平正义,要化解矛盾纠纷,要传递司法温度,要彰显法治力量。将这些追求融于一体,化在一个个具体的“小案”中,是王磊践行检察担当、司法为民的初心——王磊一直认为无论办案还是处理信访,都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把事办到实处,用真诚获得群众的认可。2022年,她办理的一件故意杀人刑事申诉案件源于五年前的一个刑事案件,该案导致了两个家庭的悲剧,当时一位未成年被害人全身烧伤80%,重伤一级,花费巨额医疗费,另一名被害人死亡,留下年幼的女儿和独自生活的老父亲。案件涉及多方当事人,矛盾与家庭困难交织叠加,如何真正化解心结,帮助两个家庭走出困境,考验着检察干警的责任和担当。王磊用3个月时间,开展或协调实地走访、调查审查、司法救助、社会帮扶、企业资助、心理疏导、回访跟踪、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一件件实事推动落实,实实在在解决受害家庭的实际困难,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的典型案例。
以韧为基 以勤为径
夜深人静之时,灯火通明的办公室里,王磊仍俯身在办公桌前。自2020年以来,王磊便负责审查全营口地区的司法救助案件,五年来,审查两级院约200件司法救助案件,实地走访受害家庭100余次,发放司法救助金158万元。特别是加强对受害家庭中退役军人军属、困难妇女、“一老一幼”、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传递检察关爱和社会关怀,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对未成年人张某的司法救助案,帮助协调落实事实孤儿补贴、减免学杂费、开展心理帮助等,帮助未成年人重新面对生活,该案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23年度未成年人检察十大典型案例。在办理一起退役军人军属司法救助案件中,王磊实地走访调查,为其家属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发放救助金3万元,并协调落实生活补助、跟进相关部门的救助措施、建立党建联系点定期回访,用心抚慰精神上的伤害,帮助受害家庭重拾生活信心,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的典型案例。
事不避难 勇于担当
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是检察机关近年来的工作重点,在这项工作刚开展的阶段,机制、流程都需要建立,当时面对骤然增大的工作量和部门人手紧缺的情况,怀孕6个月的王磊毫不犹豫地接过了工作的担子,第一时间投入到工作中,制定出科学的管理规范,形成“三步走”的办理流程,对抽调的干警开展业务实训,建立了两级检察院有效的工作衔接模式,积极妥善回应群众诉求。
王磊像一束光,汇聚坚定的力量,用心用情用力完成一件又一件为民实事,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彰显法治力量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