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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阜新实践贡献政法力量——专访阜新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孙军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驻阜新记者 孙程超 | 发布时间: 2024-09-09 09:18

  当前,全省政法系统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阜新政法系统将如何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具体行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日前,本报记者专访了阜新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孙军。

  阜新政法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全面实施阜新政法“3553”工作计划,奋力推动阜新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阜新实践贡献政法力量。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引导全市政法干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实际成效转化为奋力推进阜新政法工作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二是服务中心大局,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纵深推进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行动,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全面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完善惠企便民服务措施,提升执法司法服务功能,实实在在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努力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美好生活。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奋力开创阜新政法工作新局面。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紧密结合阜新实际,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健全和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等制度机制,着力提升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持续开展“阜政通”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全力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各项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用“平安指数”提升百姓“幸福指数”,奋力谱写政法工作现代化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