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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共建共治践行“枫桥”新路——专访锦州市太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文韬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锦州记者 王璐璐 | 发布时间: 2023-02-10 10:14

  去年以来,锦州市太和区55个村、26个社区全部建立了标准化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不断织密辖区群防群治网络,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取得显著成效。

锦州

姜文韬接受记者采访。

  辽宁法治报:请谈谈您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解?

  姜文韬: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指明了方向。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灵魂在于以人民为中心,其本质在于人民主体性。因此,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要最大限度地集民智、护民利、聚民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辽宁法治报:太和区是如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

  姜文韬:突出精细化服务,确保法治保障“有温度”。太和区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了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健全基层社会治理“1+5+N”机制,统筹推进区、街、村(社区)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平台建设,涉及矛盾纠纷类警情全部录入“辽宁治安综合应用平台矛盾纠纷模块”,去年全年共排查出矛盾纠纷322件,化解298件,化解率达到92.5%。完善网格化管理,构筑社会治理“共同体”。全区配备专兼职网格员541人,一人一格搭建了“指挥中心+网格员”视频连线互动平台,实现区级层面对全区事务的数据化管理。组建55支村级矛盾纠纷调解服务队,专兼职平安巡防队伍占常住人口比例高达18.7%。

  辽宁法治报:太和区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中有什么创新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姜文韬:太和区创新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推送化解新机制,将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在公安机关调处不成功的前提下,移交相关属事单位。通过凝聚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最大合力,形成调处闭环,推进了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体化运行。让矛盾纠纷从大化小、从小化无,融洽了邻里亲情,涌现出了一大批“七无”社区和村,有效遏制了“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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