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很多矛盾的症结都在于双方为了“争口气”,当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时,听不进去别人说的任何话。那么面对想要“争口气”的双方当事人,调解员又该怎么做呢?请看今日三个案例。
编号037
化解“玉米地” 与“大棚”的纠葛
矛盾焦点:邻里纠纷 经济损失
案例简介
2021年8月末,营口市鲅鱼圈区某村村民王某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李某在紧挨着王某的耕地处建造了塑料大棚。每到夏天,王某的部分玉米都会被李某的塑料大棚烤黄叶子,产量受到影响。王某希望李某将塑料大棚后撤一段距离,以减少因塑料大棚散热给王某家带来的损失。
双方多次沟通未果,甚至情绪越来越激动,都想为自己“争口气”,于是二人便主动向所在的镇调委会提出调解申请,请求调委会给予解决。
调解过程
调委会调解员孙军收到调解申请后,立即受理案件,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调解员对案件分析梳理,并结合以往调解经验迅速制定调解方案,决定采取专家核实、普法宣传、协商调解的“三步法”进行调解。
第一步,镇调委会协调农业农村部门和村干部一同到达争议现场,共同围绕此案件了解情况。经了解,李某是葡萄种植户,在紧挨着王某的玉米地处建造了塑料大棚,经专家现场核实,王某家紧邻塑料大棚处的玉米长势确实较差,王某所述的情况基本属实。
第二步,调解员对二人进行了普法宣传。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李某作为王某的地邻,有义务正确处理与王某的相邻关系,李某的塑料大棚影响了王某玉米的生长,侵犯了王某的权益,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向二人讲解了相关法律条文,对于给王某造成的损失,李某可以采取排除妨碍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第三步,调解员通过循序渐进、切实有效的沟通,拉近双方当事人的距离,并向二人讲述了六尺巷的故事,劝导二人要维系和谐的邻里关系,实事求是依法化解矛盾,理性处理纠纷。同时,让李某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要合理合法解决矛盾。经现场商议和咨询专家,李某同意将塑料大棚后撤一米。
调解员说
孙军:既注重解“法结”,又注重解“心结”。双方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自愿签订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双方应互相尊重、互相谅解、和睦相处,保证不再因此问题产生矛盾冲突。至此,李某与王某邻里纠纷案调解成功。事后,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回访,调解协议履行良好。
编号038
再小的纠纷 也要及时管
矛盾焦点:酸菜缸漏水引矛盾
案例简介
11月14日,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站前派出所辖区的一栋居民楼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当天,王阿姨一开房门,就闻到一股酸臭的味道。她看了看四周,发现楼梯上在滴水。一上楼发现,这水是从一个酸菜缸里溢出来的。王阿姨就敲门让孙先生把酸菜缸处理了。孙先生不同意。一气之下,王阿姨就选择了报警。
调解过程
接到居民报警,站前派出所社区民警包慕南很快就来到了王阿姨家。王阿姨说,自己是这里的老住户,楼上的邻居今年把渍酸菜的大缸放在了楼道里,结果酸菜缸漏水弄得地上到处都是,而且散发着难闻的气味,让人受不了。包慕南安慰王阿姨几句后,敲开了孙先生的家门。包慕南对孙先生说,“您家的酸菜缸给邻居的生活带来了影响,大家都是邻居,不能为了自己方便而给他人带来困扰。”孙先生理直气壮地说,“大冬天谁家不渍酸菜,酸菜缸不放走廊放哪里?”王阿姨见状又要指责孙先生。包慕南急忙劝住王阿姨,在包慕南的调解下,孙先生想通了,说没想到把酸菜缸放在走廊给邻居造成了困扰,并表示要把酸菜缸挪到自己家里。
纠纷到此就要解决了,这时,王阿姨的女儿回家正赶上这一幕,对孙先生大加指责,本已达成共识的两家人再次发生激烈争吵。包慕南从消防安全和邻里道德规范等角度多方劝导、悉心调解,孙先生保证自己会马上把酸菜缸挪到室内绝不拖延,王阿姨的女儿也为自己不理智的行为表达了歉意。
在民警的见证下,三人表示和解。就此化解了一起邻里之间因酸菜缸漏水引发的纠纷,获得了群众的认可与好评。
调解员说
包慕南:作为基层民警,特别是社区民警,经常遇到老百姓的各种纠纷。有一些本来不大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在争吵过程中如果没有得到及时化解,有一方不理智就有可能发生肢体冲突,再发生点意外,就可能演变成民转刑事件。所以,纠纷无论大小,我们民警都会同等对待,立即处理,不拖延。及时出警、化解,就避免了矛盾纠纷升级,也就大大提高了化解矛盾的成功率。
编号039
民警“法理情” 兼顾调解纠纷
矛盾焦点:吵架动手惹麻烦
案例简介
绥中县西平坡乡南平坡村村民陈某与周某是几十年的老乡亲了,却因为耕地界限问题“杠”上了。10月7日晚,周某妻子栗某去陈某家理论耕地界限问题时,与对方发生了口角并产生肢体冲突,栗某受伤住院。
据悉,陈某、周某耕种的土地都是自己的开荒地,已经开荒二十多年了。开荒地没有土地承包合同,致使两家耕地界限不清。今年春天耕种的时候,两家就因为界限问题发生过纠纷。此次矛盾激化爆发,双方都是积怨已久。
10月11日上午,南平坡村党支部书记和网格员对双方进行过调解,然而在调解中,陈某的妹妹与周某的女儿再次发生口角,陈某的妹妹将周某女儿推倒在地,致使双方矛盾升级。
调解过程
“其实这样的事情,按照法律已经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了,但那样简单粗暴的处理,不仅不会解决矛盾,还会使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加深,仇越结越深,所以,我们按照‘治标还得治本’的思路,来彻底解决两家的矛盾纠纷。”绥中县公安局西平坡乡派出所民警房亮说。
在调解中房亮发现,只要是两家见面,哪怕是在派出所里,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不久就又“杠”起来,你不退我也不让。民警便尝试“背对背”的调解方式。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房亮通过电话沟通、面对面谈心的方式,做两家的思想工作,还找到他们共同的熟人进行劝说,希望他们能够言归于好。
“都是乡里乡亲,一个村住了几十年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咱先不说地的事儿,就说你们几次冲突,老陈家的人都可以治安拘留了,这是你想的吗?”
“房警官,说实话我没想让他们家人‘进去’,但是赔医药费总是应该的吧?至于地的事,我们再商量商量,自家开的荒,其实都有数的。”
见周家松了口,房亮又找到陈家劝说:“不管因为啥,你们把人打了,这事要闹大了,你家就得负法律责任,说白了可能闹个治安拘留,为这点事值得吗?就那点儿地,能多打几根玉米?”
“没寻思那么严重,还要拘留,警官你费费心,我们愿给拿医药费,至于地的事儿,好说,好说。”陈家也表了态。
再次面对面,还是在派出所,周家和陈家的人再也没有了最初的剑拔弩张,双方相互道了歉,几句话就确定了耕地的界限,陈某也为栗某入院治疗的费用做出了经济赔偿。
调解员说
房亮:在农村,类似的矛盾很多,田间地头的纠纷不断,甚至会扩大到治安案件,但在处理这类矛盾时,方法也要“接地气”,不能简单机械执法,而是要“法理情”结合,彻底解决问题、解开矛盾,才能永不复发。
稿件由 记者 齐岚 郑子超 王大海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