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2月2日,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宪法日学习活动。学习结束后,全体干警进行了国家公务人员法律线上知识考试,并通过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观看了线上庭审。
近年来,振安区检察院以司法办案为抓手,忠诚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职责,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把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善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深入开展宪法进机关(单位)、宪法进乡村、宪法进社区、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学校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回应人民关切,引导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让法治的阳光照亮百姓心田。
签稿:张开禹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责编:王聪
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