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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枫桥之花”瓣瓣香——矛盾化解100例(编号007-009)

来源:辽宁法治报 | 发布时间: 2022-11-07 10:25

  编者按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是否和睦也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谐。那么,面对邻里之间这样那样的矛盾纠纷,又该如何化解呢?

  本期,我们挑选了3个邻里矛盾案例。其中,有因封建迷信妨害邻里关系的案例,有双方为了“争口气”而将矛盾升级的案例,还有因积怨互相仇视的案例,这些案例的化解方式都有借鉴意义。

鞍山民警和村干部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

鞍山公安民警和村干部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

  编号007

  打开家门破除迷信解心结

  关键词:迷信思想 木栅栏拦路

  案例简介

  在我国农村部分地区,个别人仍有封建迷信思想,甚至做出妨害邻里关系的荒唐事。

  “警察同志,你们来看看吧,我们家邻居把我家门都堵上了,我现在出不去家门了!”鞍山市公安局千山分局大屯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自家门前的小路被邻居用木栅栏封死,导致自己被堵在家里无法出门。

  派出所副所长杨贺带领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报警人王先生家门口是一条东西向的乡间土路,平时基本上只有他们一户人家使用,土路的尽头正对着的是放置栅栏的村民李女士的家。

  民警了解到,李女士因为最近身体不好,便怀疑这条小路不吉利,于是要求王先生将小路挪一下位置,不让其对着自家门口。王先生不同意,加之两家本身就存在多年矛盾,因为这件事导致双方关系更加难以调和。为了能让王先生早日将小路挪走,李女士和丈夫便做了一个木栅栏堵在了路口。

  调解过程

  民警了解情况期间,两家人仍恶语相向,谁也不肯让步,甚至扬言“不愿意调解”。杨贺见双方都在气头上,先是耐心劝导,安抚双方情绪,随后又找到村干部共同商议对策。当天下午,在民警和村干部几个小时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双方终于接受民警建议,同意第二天坐下来好好聊一聊。

  第二天一大早,杨贺便联合村干部上门调解。在调解中,民警从邻里和睦、互帮互助等方面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化身“和事老”以化解“心结”、打开“家门”为思路,从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入手,找准双方的核心矛盾,对症下药。

  经过连续几个小时的调解,王先生终于同意将小路挪一下,不再对着李女士的家门口,李女士也同意将栅栏拆除并向王先生致歉。看到双方矛盾缓和,民警与村干部商量后找来了挖掘机帮助王先生重新修了一条小路。看到小路又畅通无阻,王先生拉着民警的手感激不已。

  调解员说

  杨贺:我们刚去的时候,双方对我们的态度都很冷谈,话里话外觉得我们只为对方着想,不考虑他们的实际情况。为了打消双方的误解,我借用“三尺巷”的典故,从邻里之情、法律问题、同族关系等双方的关切点入手,不偏不倚,以理说事,劝导双方各退一步。

  正所谓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基层民警,我们要践行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发现问题主动上门,不等不靠不拖,从细微处入手,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阶段,全力维护辖区平安,让群众满意放心。

  编号008

  扒墙成仇化解积怨重修好

  关键词:一墙之“仇” 财气之争

  案例简介

  曾经,建昌县杨树湾子乡李家屯村的闫伟某和闫维某两家关系极好,闫伟某后院的院墙占了闫维某家的地儿,还用了闫维某家的一些石头。都是好邻居,当时谁也没提钱的事儿。最近几年,由于生活琐事两家关系逐渐疏远,产生了隔阂。去年春天,闫维某提出要补偿,否则就扒墙。经人调和,闫伟某答应每年给闫维某100元钱作为补偿,但一直未付款。其间多次交涉未果,闹得越来越不愉快。今年4月,闫维某一气之下扒掉了闫伟某的院墙,并阻止其再次砌墙,两家积怨爆发,矛盾升级。

  调解过程

  “表面看是墙的事儿,我们了解后发现,实质上是争面子和一口气的事儿。”李家屯村党支部书记兼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继刚了解情况后很快得出了判断。闫伟某觉得,自家的墙已经砌了10多年了,就这样被人扒了没面子。闫维某却觉得砌墙的地是他家的,石头也有他家的,不给钱,扒墙理所当然。

  双方虽然对事实都认可,但对调解却各持己见,闫伟某坚持让闫维某把墙怎么扒的怎么给砌上,然后才能谈怎么给钱。闫维某却坚持不让砌墙,钱也不要了。

  王继刚选择“背对背”调解法,倾听两方诉求,从中找到突破点。

  “地儿是人家的,石头也有人家的,他扒墙的做法是不对,但你想想,不给人家补偿是不是也不地道啊?”王继刚的话获得了闫伟某的部分认可,并说出了心里话:“本来两家挺好,他没要钱我也就没给,后来关系不好了他又要钱了,别人说和的时候也以为就是顺嘴一说,哪想到他真要钱,一年100元,也给不起呀,之后再怎么说也不行了。”

  “当初砌墙时关系好让砌了,现在才想要钱也有点小家子气,更不应该扒墙,人家也说了,不是不给,主要是一年100元给到啥时候是头呢?”王继刚也了解到闫维某的诉求:“当时他也是同意的呀,说话不算数,我才扒的墙……”

  终于找到了纠纷症结,就是各赌一口气,再加上补偿款不确定的事。“背对背”后,就是“面对面”了。经过多轮劝说,双方终于同意了王继刚的调解方案,闫伟某一次性补偿闫维某1000元,砌墙还在原位置砌,石头也可以再用。一场纠纷就这样落下了帷幕,两家握手言和,修复了关系。

  调解员说

  王继刚:在基层,邻里纠纷是比较普遍的,但此类纠纷如果处理不好就容易形成积怨,影响稳定。而且,矛盾双方还经常因为赌气、争面子互相“杠”。所以,一方面我们要利用亲情、友情、族亲、邻里关系的情感打动当事人;另一方面要细致了解案情,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和诉求出发促成调解,合情,合理,合法。

  编号009

  暖心帮扶换来信任促和谐

  关键词:多年积怨 矛盾险升级

  案例简介

  10年前,东港市海洋红镇某村,徐某与同村的孙某因为琐事经常发生口角,有一次,两家再起纠纷,徐某动手给孙某家人造成伤害。徐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判刑入狱。虽然徐某被判刑,受到了法律惩罚,但两家的怨恨更深了。

  在徐某服刑期间,孙某一看到徐某妻子就想到自己被伤害的家人,常常谩骂出口。如今徐某刑满释放回家,徐某妻子担心双方再起口角,徐某万一做出不理智的事,两个家恐怕就彻底毁了。

  调解过程

  在丹东边境管理支队海洋红边境派出所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和重点时段排查中,徐某妻子把自己的担忧讲给了民警于聪。于聪重视起来,他在走访中得知,徐某因为这起刑事案件失去了工作,如今只能靠干零活维持家用。徐某也向于聪倒苦水。如果纠纷不化解,矛盾极容易升级,后果不堪设想。 

  于是,于聪做起两家的调解工作。于聪对两人说:“你们是同乡,又是邻居,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应该互帮互助,不要再伤了和气。”本着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初衷,于聪请来村委会帮忙,共同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解,以法理教育、情理感化、事理说服相结合,劝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理解。

  在此期间,于聪对徐某进行帮扶,在公安机关和村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徐某找到了一份工作。徐某眼含热泪对于聪说:“感谢您的帮助,真是太温暖了!”他表示,自己将珍惜工作机会,用心干好这份工作。于聪抓住时机,让徐某既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又要与邻里和睦相处。徐某连连点头。

  孙某对于聪印象不错,知道于聪平时积极化解村里的大小矛盾,为村民办实事,于是当于聪再做孙某调解工作时,孙某也表示过去的事就过去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徐某、孙某二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妥之处,约定好以后井水不犯河水。孙某年事已高,且子女都不在身边,徐某还答应没事的时候帮孙某一家干干活。

  调解员说

  于聪:基层民警是民情信息的“收集员”、风险隐患的“排查员”、民事案件的“执行员”,也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在农村,获得当事人的信任是调解矛盾的关键。这份信任主要靠民警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在走访中为村民办实事,当村民的“贴心人”。如此,当事人才会信任你,你说的话才会有分量,并能被当事人接受。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马琳 郑子超 王大海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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