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免费领鸡蛋、体验送礼品、会员高息返现……看似有利可图,其实都是诈骗的套路。记者8月19日获悉,由辽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辽阳县人民法院线上公开审理的一起养老诈骗案,两名被告人均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这是自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辽阳县提起公诉并审理宣判的首例涉养老诈骗案件。
2017年7月,被告人刘某在辽阳县首山镇注册一家“老妈乐”体验店,作为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分店,经营范围为食品、化妆品、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零售以及信息咨询等,刘某为该店经营者,雇佣被告人高某为店长。
“老妈乐”首山店开业后,刘某、高某二人组织招募店员印制广告单,以老年人为重点宣传对象,让老年人进店体验休闲娱乐等,并承诺进店体验的人每人每天可以得到1元钱或者几个鸡蛋等作为奖励。待众多群众被吸引进店后,刘某、高某便向众人介绍“老妈乐”公司是一家非常有实力的公司,投资“老妈乐”成为会员,一次交费1280元至25600元不等就可以成为不同级别的会员,每天按会员级别返还不等的现金,同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但返还现金还可以给予高息,办会员还有积分赠送,积分可以兑换礼品等,以此吸引大家投资。
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众多老年人见有利可图便纷纷参与投资。直到 2017 年年底,因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该店停止营业。其间,刘某、高某向19 名投资人吸收投资资金76万余元,造成经济损失6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