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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中院让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通讯员 陈玉兰 | 发布时间: 2017-01-13 09:07
以让人民满意为工作标准
 
  2016年,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以让人民满意为工作标准,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司法服务人民,审判贴近群众,诉讼关注民生。2016年,抚顺中院依法审结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3296件,使群众感受到维权有依靠、安全有保障。为了帮助群众化解纠纷,抚顺中院制定实施了《关于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细则》,推动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的有机衔接,成功调解了因原抚顺衬衣厂厂房分割出售引发的长达十年的纠纷。全年全市法院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2966件。
 
  “要妥善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困难当事人能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当事人能打得赢官司,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这是抚顺中院院长吴廷飞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从“绿色通道”到“巡回审判”,从“院长接访”到“司法救助”,一个个扎实有效的举措,一个个实实在在的行动,谱写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新篇章。
 
  2016年,抚顺中院不断转变司法作风,为参与诉讼活动的各类当事人提供标准化、人性化的诉讼服务。开通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网,当事人可以进行网上立案,网上查询案件进展,收取电子法律文书,真正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完善诉讼引导和立案审查服务功能,加强窗口服务和网上立案的有效衔接,实现一站式立案便民服务,网上立案、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各种便民举措让群众处处感受司法的温暖。切实关怀弱势群众,全年依法为当事人减缓免收诉讼费678.5万元,口头或书面提出司法建议8件。
 
  “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为了实现这个目标,2016年,抚顺中院不断打造“互联网+”法院,通过实行“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开通12368法律语音咨询平台,构建了阳光司法机制,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每一个案件的办理情况。
 
  家住外地的当事人小胡因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没到10分钟就办完了立案手续,他人还没到家,手机里就传来了法院发送的短信通知。“您好,我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您申请的交通肇事一案,已经由某某合议庭审理,您的主审法官是某某,联系电话是……”几天后,小胡再次来到抚顺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点开“诉讼信息电子触摸屏”,马上就查到了案件进展程度、开庭时间和案件审限。他说:“没想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办事效率这么高,信息这么公开透明,不管官司结果如何,我都对他们有信心。”
 
  2016年,全市法院共上网公开裁判文书6418份,在抚顺传媒网和市中级人民法院LED大屏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11人,通过审判信息网发布案件审理流程,利用微博网站公开审判信息和工作动态,点对点服务、公开零距离、办案网络化,这一系列司法公开组合拳,打造了一个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司法的公平与正义,正在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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