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劳务费拖得太久了,我们平时也要干活,不想在这件事上继续耗费时间和精力了。”今年4月,面对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调解员,几名追索劳务费的农民工道出了心声。他们担心如果按照以往的转账流程,包工头李某收到工程款后会再次拖延,导致他们陷入“二次讨薪”的困境。这一担忧,在立案庭退休老法官付菊与调解员徐志成的联动调解下,仅用一个多月便烟消云散。近日,东洲区法院通过“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模式,成功化解5起涉农民工讨薪劳务合同纠纷,调解室内,5万元劳务费当场全额履行,切实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发放现场,付菊(右一)逐笔核对劳务费 (受访单位供图)
完工后劳务费未结清
2024年,某建筑公司承接某科技公司施工工程,委托李某雇佣赵某等5名农民工负责水暖施工。工程完工后,该建筑公司仅支付部分劳务费用,剩余5万元劳务费迟迟未结清。多名农民工多次自行催收无果,于2026年4月向东洲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建筑公司支付拖欠劳务费,同时由项目所属科技公司及包工头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选取同类判例作示范
为高效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案件立案后,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法院将案件转入先行调解程序。针对该批案件事实相近、争议焦点统一的特点,立案庭采用类型化纠纷处置方式,选取一件生效同类判例作为示范案例,为调解工作提供参考依据,由退休法官付菊、专职调解员徐志成牵头开展批量调解工作。
调解促成薪资直接兑付
调解初期,双方各执一词。某建筑公司表示已向李某支付12万余元工程款,足以覆盖农民工劳务薪资,欠薪问题系李某未足额发放款项导致。而李某则辩称,项目人工总费用达17万余元,某建筑公司并未完成全额结算。调解员逐一梳理核对账目数据,最终确认某建筑公司尚有5万元工程款未与李某结算。了解症结后,调解员精准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某建筑公司释明其给付农民工劳务报酬的法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履行付款义务;另一方面向李某厘清用工权责,劝导其正视自身责任,配合法院化解纠纷。
针对农民工担忧“二次讨薪”的核心诉求,调解员重点沟通协调,打破原有层层转付的薪资发放模式,促成某建筑公司直接向农民工兑付薪资。历经一个多月的反复沟通、多轮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最终,在法院调解室,该建筑公司工作人员将5万元现金当场交付给5名农民工,所有纠纷一次性彻底化解,从源头杜绝了衍生案件发生。
记者感言
此次批量讨薪纠纷的圆满处置,是东洲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该院通过精细化、类型化调解方式,高效妥善处理涉农民工案件,以务实举措把司法温度传递给群众,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