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第五十个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沈阳、大连、丹东、锦州、朝阳、盘锦等6家环资案件集中管辖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授牌,此次授牌标志着全省环资审判工作进入新发展阶段。
会议现场
上述6家中院分别跨区域集中管辖辽河流域生态走廊北部地区、辽东半岛沿海防护林带、辽东山地丘陵生态屏障区、凌河流域生态走廊、辽西山地丘陵低山生态屏障区、辽河流域生态走廊南部地区的环资案件。
据悉,自去年1月3日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成立后,省法院党组以专门化审判作为提升环境司法能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构建具有辽宁特色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同时,全省法院也重点加强了环境司法体制改革配套制度的建立工作。去年全年,全省法院共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841件,其中刑事案件1700件,民事案件3081件,行政案件837件,公益诉讼案件223件,为我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授牌新闻发布会上,省法院选取了8个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发布,该8个案例中有3件刑事案件、3件民事案件和2件行政案件。案例涵盖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3种类型,兼顾了环境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案件,涉及了矿产、林业、野生动物、海洋等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覆盖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开发利用等各个领域,体现了辽宁法院以环境司法助力保护辽宁生态环境的意义与成效。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从深化思想认识、完善审判机制、抓好主责主业、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人才培养这5个方面行动起来,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健全典型案例的筛选与发布机制,完善裁判标准和审理规则,服务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