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绥中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对司法救助对象史某某进行跟踪回访,实地了解其生活现状及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并进一步开展帮扶工作。
史某某系绥中县检察院2020年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案发后,因犯罪嫌疑人无赔偿能力,史某某一直未得到经济赔偿,只得借钱治病,生活非常困难。案件承办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对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过实地走访、材料审核,最终为史某某申请到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在此次“家访”中,该案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史某某因案致贫、生活困难状况一直未有改善,承办人立即与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接,积极帮助史某某争取临时性社会救助,并积极帮助史某某申请办理低保,实现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