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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检察力推“3+1”体系护营商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姚晓滨 驻鞍山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21-03-12 09:57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获悉,鞍山市检察机关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建立党建+、四大检察+、互动体系+和‘十做到十不做’承诺书”的“3+1”工作体系,推动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全力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

  据了解,鞍山市检察机关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0个专项行动为载体,将检察职能深度融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成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推进组,出台“四大检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措施,构建“三个互动体系”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和“十必做十不做”承诺书。经鞍山市检察院党组反复研究论证,确定了“建立党建+、四大检察+、互动体系+和‘十做到十不做’承诺书”的“3+1”工作体系,消除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痛点、堵点,打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科学发展。

  在工作中,鞍山市检察机关将党建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度融合,打造培育支部自身的特色亮点,让品牌带动行动,构建“一支部一品牌、一部门一特色”的“党建+营商环境品牌”体系,并以支部为单位梳理出痛点、堵点,筑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思想支撑。

  在检察业务工作中,各部门立足检察职能,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科学发展,把办案作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将案件办理方式、处理结果与服务企业发展、保障经济健康运行紧密关联,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涉民企控告申诉案件优先受理,向民营企业释放最大司法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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