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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检察机关从小案小事入手为法治本溪建设贡献力量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本溪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21-02-25 09:46

  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关乎涉案人的人生,都关乎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和党的执政基础。

  近年来,本溪检察机关时刻关注“不起眼”的小案和“不起眼”的小事,从“不起眼”入手,彰显有温度的“检察蓝”。

  综合考量后的不起诉

  “谢谢党和检察机关的关怀,今后我一定好好遵守交通规则、好好遵纪守法。”在听取过不起诉决定书后,本溪市明山区牛心台街道上牛村村民高某某哽咽着说道。

  2020年10月26日,高某某在酒后驾驶农用三轮车途中被执勤交警查获,11月23日,公安机关以高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其移送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该案后,案件承办检察官认真进行了审查,从文书卷宗上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一起具备起诉条件的普通刑事案件,依法应当追究高某某的刑事责任。按照流程,此类案件在办理上较为简单,经审查后完全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

  在对案情进行复核时,处于取保候审中的高某某表示自己身患骨结核,由于病情发作需要卧床无法到检察院接受讯问,承办检察官当即表示前往其住所开展相关工作。

  到达高某某家后,承办检察官发现高某某系该村特困户和五保户,家庭条件极为困难,村委会为关照其生活,临时聘用其为焚烧秸秆管护员。案发当天,高某某上午饮酒,下午发现村内西菜园子方向有村民焚烧秸秆,遂驱车前往制止,于途中被执勤交警查获。

  考虑到高某某的醉驾行为是在履行防火职责途中被查获,且由于行驶在人车较少的乡级公路,其本人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社会危害性不大,经过综合考量,明山区检察院拟对高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知心姐姐”的关爱

  “小刘,最近生活怎么样?我们又来看你了。”2月5日,在本溪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司法救助和召开现场协调会一个月后,溪湖区检察院领导带队,再次来到辖区内命案受害家庭,为小学生刘某和她的姥姥周某送去一份特别的新年礼包。

  该院未检检察官——孩子们的“知心姐姐”在与小刘亲切互动和细致沟通后,以讲故事的方式,结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校园暴力等方面知识对小刘进行了生动的普法教育。经过一番贴心交流,小刘的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一直以来,溪湖区检察院党组始终遵循党建带队建、队建促业务的工作模式,在聚焦主责主业的同时,兼顾志愿服务,着力培养广大干警的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该院还成立了本溪市检察院青年检察官先锋队溪湖分队,2019年5月,在先锋队的倡议下,该院设立了“爱心基金”,旨在为确有特殊困难的干警和群众提供帮助。

  为了切实实现帮扶工作精准化,确保达到帮扶效果,该院多次与区教育部门沟通,经过实地调查,最终将辖区内3名家境确实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小学生确定为帮扶对象,并以党支部为单位分别建立“一对一”长期帮扶制度。

  变电器传递的检察温度

  溪湖区检察院在办理“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过程中,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办案思维,不仅保障了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而且拓展了市域治理工作思路。

  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彩屯街道一处箱式变电器栅栏外堆满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砖头、沙子等建筑材料,栅栏内还堆有大量PVC管件、生活垃圾等杂物,另一处箱式变电器旁边堆放了大量废品收购站的塑料瓶、纸箱等废品。

  箱式变电器周围被众多垃圾物料覆盖,严重影响散热,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了解情况后,溪湖区检察院立刻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多次进行实地查看,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最终确定相关责任机关。在上级院的指导下,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同时,该院发现此案不仅涉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而且涉及到环境卫生治理和市容市貌建设等多项市域治理工作,为了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该院多次协调承担相关职能的行政机关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经过多部门通力协作,检察建议中涉及的问题全部得到整改。

  一个个不起眼的箱式变电器串联起整个城市的供电网络,也在漫漫寒夜里,传递着本溪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