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工程,应该把党建工作放在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来认真思考、精心谋划、确保落实。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法院“重审判业务、轻党建”观念依然存在,导致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相脱节,成为“两张皮”。现就如何破解“两张皮”问题,谈谈我的一点儿思考,以期达到党建和审判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的目的。
强化党建工作“三责”落实。一是事前明责。建立党建责任制,将短期的政策细化为具体的责任清单,公开“亮责”,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在不断强化党章意识的基础上,建立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二是事中履责。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主业意识,耕好自己的“责任田”,坚持把党建工作和审判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三是事后问责。只有高悬问责利剑,才能强化责任担当,才能不断加强党的建设。
强化党建工作“三导”功能。一是平常教导。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抓好党员日常学习,要坚持联系实际、形式多样,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灵活性、实效性、趣味性。二是专题辅导。为确保党员教育突出重点、达到目的,要注重加强集中辅导。三是重点督导。结合支部会议,检查督导支部党建、党员学习教育情况,重点解决党务干部讲外行话、业务部门负责人不善于抓党建和审判业务干部不热心党务等突出问题。
构建党建服务“三平台”。一是读书交流平台。开展党员读书“三个一”活动(日读一小时、月读一本书、季度一分享),不断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二是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真正将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适时互动、有效整合。三是党建工作宣传平台。构建“党建大讲坛”“党员大课堂”等党建工作宣传平台,开辟党员之家、职工之家、妇女之家互动栏目,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作者系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