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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平台重法规 专注医调不畏难——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丹东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傅伟杰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徐爽 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1-02-22 10:55

  前不久,司法部授予丹东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副主任傅伟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同事们说,一名退休的老同志热心于令人头疼的医疗纠纷调解,并成功调解一件件难以调解的纠纷让人服气、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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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伟杰

  主动担当 调处纠纷积案

  傅伟杰1982年从部队转业后,在政法系统工作了30多年。退休后被医调委聘任为副主任,专门从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针对丹东市医患矛盾纠纷的特点,傅伟杰将常年缠访、闹访医疗纠纷案作为工作重点。通过中立者的居中斡旋,为医患双方搭建一个沟通协商的平台,努力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医疗纠纷上访案。

  李某某与丹东某医院持续41年的医疗纠纷时间跨度大、案情疑难复杂。因时间久远,医患双方都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在很多人眼里,这是一个无法解决的纠纷。傅伟杰知道此事后,主动介入调查。经过9个月的努力,查明了纠纷事实、历史上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患者工伤待遇等情况,傅伟杰灵活运用法律原则和调解技巧,促使双方达成一次性彻底解决纠纷的赔偿协议。

  及时化解 力争案结事了

  傅伟杰常说,医疗纠纷涉及人的生命和健康,涉及的技术问题较复杂,处理难度大,一些案件往往久拖不结,也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因此,要坚持突出人民调解方便快捷的优势,在医患纠纷发生伊始就要主动介入调解。

  2018年3月,患者李某因肺部肿瘤在某医院手术后突然死亡。李某20余名家属情绪激动,将尸体停在病房中,向医院索要高额赔偿,矛盾随时可能激化。作为第三方医调委出面调解的傅伟杰决定特事特办,耐心疏导劝解患方,用真心化解李某家属的怨气,仅用3天时间就将此案调解结案。事后医院负责人感叹地说,医调委调处医疗纠纷快捷高效,真正起到了医患纠纷“缓冲带”的作用。

  依法调解 确保公平公正

  有人认为人民调解就是“和稀泥”,不论是否合法只要“摆平”就行,但傅伟杰认为,医患纠纷既涉及法学又涉及医学,专业性很强,必须坚持依法调解才能保证调解工作的公平公正。傅伟杰坚持确定损害后果、分清过错责任、明确因果关系、依法赔偿的调解原则,妥善调处了20多起法律关系复杂、医患双方尖锐对立的医疗纠纷案。

  医治无效死亡的患者张某的家属与某卫生院之间的医疗纠纷案、患者王某某因交通肇事骨折就医后又发生医疗损害等纠纷案法律关系复杂,调解难度很大,傅伟杰与调解员依据相关法律,并聘请医学专家咨询论证,在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过错责任的基础上,计算出具体的赔偿金额,然后通过说服疏导、释法析理,消除对立情绪,使医患双方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013年以来,傅伟杰主持或参与调解医疗纠纷532件,其中通过调解定分止争或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的案件141件,受理调解391件,调解结案385件,调解成功率97%,协议履行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