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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站前法院:“四个坚持”同频共振护营商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陈泓利 驻营口记者 齐岚 | 发布时间: 2021-02-05 09:05

  今年以来,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注重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全面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水平。

  坚持理念为先 强化大局意识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围绕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日常执法办案中统一部署、统一规划。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李红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陆续出台了《关于成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方案》《“司法服务惠百企”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助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机制,不断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向纵深推进。

  坚持质效为本 发挥职能作用

  站前区法院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把公正司法作为第一责任。严格准确把握刑事规范,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平等保护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集中宣判两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实现年度涉黑恶案件清零目标。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落实公正善意执行理念。通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发布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等方式,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对于确实需要盘活的企业及资产,通过置换查封物、以租抵债等方式,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坚持改革为基 精准服务企业

  注重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拓宽法律服务通道,依据不同市场主体开通涉企立案专用绿色通道、涉企执行专用绿色通道,设立涉企立案接待室,涉企信访接待专职窗口,为企业办事、咨询等提供一站式服务。尤其是建立院长接待制度,班子成员分别在诉讼服务大厅担任导诉员,已发现并整改涉等候区环境、案件流转、诉讼指导服务等六个问题。

  重点开展“司法服务惠百企”活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汇总摸排,汇总需要走访的企业225家,发放企业问卷300余份。

  问需于企业,了解企业在法院诉讼过程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认真吸纳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建议,依法慎重使用财产强制措施,妥善处理涉企业矛盾纠纷,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建立法官联系企业机制,准确把握企业司法需求,定期通过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常态化联系,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精准提供法律服务,确保企业反映的困难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建议与典型案例宣传,组织辖区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到法院参观、观摩庭审,积极营造“扶商、重商、安商、尊商”的良好氛围。

  坚持便民为重 传递司法温暖

  站前区法院准确把握各类主体的诉讼需求,畅通网上办事渠道,深化“分调裁审”机制,建立健全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案件管理机制,做到源头解纷、分流提速、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优化升级立案、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努力实现诉讼“家里办”“掌上办”;以“一次办好”为目标,全面梳理服务规程和操作指南,将服务事项由原来的12项进一步拓展到18项,进一步完善导诉、跨域立案、诉讼服务集约办理、非工作时间预约诉讼服务等工作机制,有效拓宽服务的时间和空间维度。

  改进完善办案方式方法,把“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落到实处。注重法理情的融合,让司法有温度,坚持文明规范司法,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当事人和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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