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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天敏到抚顺市开展专题调研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办法》 推动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省委政法委首席记者 白国军 | 发布时间: 2020-10-15 10:32

  本报讯 10月14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来到抚顺市,就抚顺市政法系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辽宁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在此期间,于天敏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抚顺市委政法委的工作汇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条例》实施以来,抚顺市委高度重视,市委建立健全了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政法工作制度,坚持把平安抚顺建设、法治抚顺建设、政法队伍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励,为《条例》贯彻落实提供了坚实保障。抚顺市委政法委牵头抓总,通过完善政治轮训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完善干部协管协查措施、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完善检查考评机制、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检查、创新一体监督体系和开展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举措,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全市政法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做到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抚顺市政法系统坚持用《条例》指导和规范工作,把加强对政法干部的一体监督作为严管政法队伍、提升领导管理政法工作能力的主要举措。借助市纪委监委向市委政法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了一体监督优势,整合了监督资源,提升了监督效能,促进了政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力提升了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打造一支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政法铁军提供了有力保障。

  于天敏对抚顺市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工作情况给予肯定。他说,抚顺市委和市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站位很高、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将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了实处,有力地推动了政法各项工作的开展。

  会议指出,《条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完善新时代政法工作制度的重要指针。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既是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各部门的政治责任,也是职责所系,更是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机遇。省委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并制定出台了《办法》。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贯彻《条例》和《办法》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把《条例》对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部门的职责要求落地落实。要坚持高位推动,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始终;坚持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实现对政法工作的全方位领导;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将其置于辽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来谋划和思考,在服务大局、了解实情、创新方法和成果转化上下功夫。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持续深入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工作走深走实,努力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