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朝阳县:法官巧执行助母子二人见面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驻朝阳记者 董楠 | 发布时间: 2020-07-17 09:01

  辽宁长安网讯 昨日,记者从朝阳县人民法院获悉,申请执行人于某在该院执行法官的陪同下,见到了一年未见的儿子,母子二人热情相拥,泪流满面。至此,困扰了于某许久的探视难题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迎刃而解。  

  该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案申请执行人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系夫妻关系,并生育一子张小某,2019年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张小某由男方抚养,女方一个月看孩子一次跟孩子待两天。离婚后,因双方积怨较深,张某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拒绝于某探视孩子。故于某向法院起诉,并于判决生效后向朝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刘泽森接收到案件后,立即与张某取得了联系,向其释明法律的相关规定,并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张某能配合法院工作,让于某与孩子相见。但张某对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充耳不闻,态度恶劣,表示“孩子是我的,我想让他见谁他就能见谁,不想让他见谁也管不着!”

  鉴于张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对其采取了冻结银行账户、纳入失信限高的惩戒措施。同时,执行法官又来到被执行人张某家中对其释法析理,耐心做工作,以及会承担的法律责任。随后,法官又做申请执行人于某工作,要求其放弃对张某的敌视态度,好好与之沟通。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张某同意于某每月探望张小某两次。在约定的探视时间,在执行法官的陪同下于某前去张某住处进行探望,时隔一年,于某终于见到了日思夜想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