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声音】
李文章出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以来,在部署当前政法工作重点时,多次提及司法改革。
在8月8日召开的省委政法委2016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李文章书记再次就推进我省的司法改革工作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
8月10日至11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一行调研大连市政法工作。李文章要求,要坚持改革方向和政策导向,扎实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李文章强调,大连作为辽宁的改革试点地区,要按照《辽宁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其分工方案确定的任务、举措和各项措施,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要紧密结合大连政法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工作中形成的有益做法,积极借鉴其他先进试点省市的成功经验。要切实发挥司法机关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和支持基层进行创造性探索,努力实现中央政策和基层所盼、群众所需的紧密对接。
【快速反应】
在全省大力推进司法改革之时,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快速行动。
记者8月16日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上了解到,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单位,大连全市法院将积极推进以法官员额制改革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让优秀审判人才集中到审判一线,建立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的人员配置模式。动员会上,大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焱对试点工作做全面部署。
中院的法官员额比例为33% 基层法院平均超过35%
大连法院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实施人员分类管理 优秀人才进入员额
记者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坚决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部署,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深层次问题,大连全市法院将开展以完善司法责任制、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实现审判体制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如果说,去年全市法院开展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是牵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那么,建立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行专业职务序列分类和员额制管理,则是改革中的‘硬骨头’,是建立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的关键。”大连中院负责人如是说。
为遵循司法规律、符合实际要求,突出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三类人员分别占编制总数的39%、46%、15%。本着向基层倾斜的原则,首次遴选,大连中院的法官员额比例为33%,基层法院平均超过35%。大连中院坚持“好中选优”,综合考虑政治素养、廉洁自律、职业操守、任职经历、工作实绩、审判能力、综合素质等条件,制定了首批入额法官遴选办法,考试由省高院委托第三方命题、评卷,确保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善于办案的优秀人才进入员额。院级领导入额要经过统一的考核考试程序,入额后办案需达到一定数量。
大连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8月19日前完成资格审查,8月27日省高院统一组织考试,9月15日前完成考核,确保做好首次遴选工作。
同时,大连全市法院的财物还将实行市级统一管理,在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方面,全市法院将按照《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切实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受到法律保护,坚决严惩威胁、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伤害司法人员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去年以来,大连全市法院积极稳妥推进司改工作,认真落实改革试点任务,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省内率先全面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从根本上解决了“立案难”问题,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进诉调对接和繁简分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大量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推行审执分离改革,强化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制约,实现分权制衡。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升级改造诉讼服务大厅、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上线运行大连诉讼服务网,实现对社会公众和案件当事人的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适时启动“智慧法院”建设,开发审执数据中心,建设电子诉讼档案,对庭审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成并启用覆盖全市法院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时查询掌控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极大提高执行效率。
下一步,大连全市法院还将统筹兼顾推进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一是深入推进执行体制改革,设立单独的执行裁判庭,推动执行人员分类管理,实施执行警务化,推动解决执行难。二是切实推进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构建“分层递进”的纠纷解决体系和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三是探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科学设置审判业务机构,合理整合非审判业务机构。四是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规范庭审程序。
【院长论坛】
从“直面问题”到“细则实施”
略论新民市法院司法责任制的完善落实
□ 新民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樊志军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改革顺利进行的必然要求,是基层法院必须敢于承担的任务。历史从不等待一切犹豫者、观望者、懈怠者、软弱者,作为一名基层法院院长,作为一名即将成为共和国首批的职业法官,去承载法治大厦奠基者的历史重任,虽然会佷辛苦、很困难,但是为了人民的司法事业、为了我们的职业初心,我们坚决不能犹豫、观望。一名院长所要做的,正是要找出破解难题之策,去迎接改革中的各种压力和挑战。作为全国审判权改革试点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为新民市法院这样的基层院指明了方向;我们新民市法院也在试点中亮出了自己的利剑,以“问题为导向”完善配套机制,以推进制度改革完成体系改革的思路,披荆斩棘砥砺前行。
自2014年初试点开始,新民市法院以“坚持顶层设计,融合地域特色,尊重审判规律,规范权力运行”为改革框架,从明确审判权和审判监督管理权的职权范围和规范“两权”的行使主体、方式、内容等入手进行探索——取消院庭长签发权,实行审判长负责制,实现了“还权于法官”,确立院庭长和综合部门法官办案制度,让法官回归了一线,缓解了“案多人少”压力。坚持顶层设计、尊重司法权规律的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随着试点工作推进,改革步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在2015年的深化审判和执行工作机制探索中,新民市法院遇到了司法能力不足、审判效率不高、审判权责不清、责任结构不科学、司法辅助力量薄弱五方面问题。
为此,新民市法院针对存在的问题,坚定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实施细则破解所遇难题。截至目前,一是反映人民群众司法满意率和裁判公正性的指标稳步增长。经过司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到2016年6月底上诉率从上年度的20.9%下降到13.1%,发改案件率从上年度的4.5%下降到2.8%,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细则实施让人民群众确实感受到了司法审判的公平公正。二是审判质量和效率初见成效。通过实施细则明确了法官和书记员、速录员、司法警察在内的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职责,强调审判流程责任的同时推进繁简分流,明确刑事、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范围,审判效率明显增强。一审案件的息诉服判率从上年度的79.1%增长到86.9%,发改案件数和发改案件率双双下降。三是法官的办案责任心、积极性明显增强。最后是实施细则进一步突出了法官的主体地位,大家更愿意在一线办案,比快办案、办好案,唯恐被闲置。法官们普遍认为办案责任制与自己职业前途紧密关联,相互打招呼、说情的人少了,办案更加认真负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