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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指导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驻朝阳记者 董楠 | 发布时间: 2020-06-09 15:32

  辽宁长安网讯 5月18日至25日,朝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涌翔,副主任侯荣昌等16人组成视察组,深入到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建平县人民法院、朝阳县人民法院、龙城区人民法院、北票市人民法院、双塔区人民法院和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视察民事审判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朝阳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忠丽,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文兴陪同视察。

  视察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旁听民事审判庭审、调阅民商事案件卷宗、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在整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视察组对全市法院落实民事审判工作审议意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民事审判工作审议意见落实工作,“一把手”亲自抓,紧紧围绕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得力,民事审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孙忠丽表示,朝阳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法院民事审判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是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视察组边视察边指导,为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法院要以此为契机,认真落实视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服务朝阳发展战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把学习“两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相关要求,围绕市委实施“四大战略”的工作部署,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强民生审判工作,切实服务和保障民生权益。三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有效推动诉源治理。四是扎实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五是提升司法能力,着力建设高素质民事审判队伍。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即将实施的《民法典》为重点,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