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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中院17条措施保障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本溪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20-06-08 10:47

  本报讯 6月4日,记者从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印发《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17条具体措施,对全市法院发挥审判执行工作职能作用,依法推动本溪市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出了安排部署。

  据了解,这17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司法理念、“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办案理念、“以法治服务振兴发展”工作理念;提升执法办案效能,大力推动涉企重点案件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和破坏市场经济的犯罪活动;妥善处理涉企金融纠纷,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严格依法审慎适用财产保全措施;妥善审理涉及民营企业的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坚持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着力规范针对民营企业的行政行为,依法公正审理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案件;建立涉产权纠纷错案、涉企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加大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执行力度,对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依法优先执行,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行效率,依法慎用拘留、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维持民营经济主体的经营稳定;持续推进和完善“一化两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新型智能化审判系统的功能,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便利更加高效的诉讼服务;加大服务民营企业的法治宣传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送法“七进”活动;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构建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动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解决联调联动,依法及时处理民营企业涉诉信访问题,有效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

  下一步,本溪法院系统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环境,为本溪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