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5月25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冰和未检部门检察官、司法社工志愿者来到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对一名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实施帮教。
马某是大石桥市检察院未检工作室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今年4月24日,经大石桥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启动为期6个月的帮教考察。
秉承“教育、挽救、感化”的未检工作原则,赵冰与马某结成“一对一”帮教对象,对马某落实帮扶教育,通过面对面的交流,赵冰详细了解其生活情况及遇到的困难,并鼓励他勇敢乐观面对生活,积极配合帮教,做一个守法并对社会有用的人。此次帮教是大石桥市“守护明天”未成年人司法社工志愿者团队成立以来,检察长和志愿者共同参加的一次帮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