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切实提升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能力和办案质效,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深入发展,3月27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遵循坚持市检察院领导全市公益诉讼工作的原则,做到上令下从、同频共振;遵循依法办案的原则,严格履行诉前程序,规范审批程序和标准,运用一体化工作机制办理案件,决定立案、提起诉讼或者不提起诉讼、撤诉时,必须符合法定条件;相关业务部门应当强化全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在线索移送、调查核实、出庭应对、信息沟通等方面,与承担公益诉讼工作职责部门相互支持、协同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