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0日,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利用疫情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据悉,本案系由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移交线索,该辖区居民高某某于2月上旬通过微信与一清原籍女子郑某某联系购买口罩,却在两次转账付款后被对方拉黑,损失3万余元。经过大量工作,清原县公安局于2月16日在清原镇新立屯村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某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对其在疫情防控期间,本无口罩供应能力却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清原县检察院获悉此案情况后,立即派出员额检察官组成办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就取证方向、固定证据等方面及时提出建议。2月19日,清原县公安局以郑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办案人员在承担着全县未封闭小区疫情防控卡点值守任务的同时,加班加点对该案进行审查,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迅速完成卷宗审阅、证据核实、法律文书制作等法律程序。2月20日,清原县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郑某某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