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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首例涉恶案件宣判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刘原利 驻朝阳记者 董楠 | 发布时间: 2019-12-27 12:37

  本报讯 12月20日,凌源市人民法院对刘某等5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恶势力犯罪一案进行依法公开宣判。据悉,此案是凌源市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结的首例涉恶案件。

  12月3日至5日,凌源市法院连续3天公开审理了刘某等5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恶势力犯罪案,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就本案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定罪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

  12月20日,凌源市人民法院分别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等人五年六个月至十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张某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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