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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法院10个月成功调解162件道交事故纠纷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郭红 张歆笛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9-05-08 12:31

  本报讯 5月7日,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召开“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平台”工作推进会。据悉,截至今年4月30日,通过该平台共成功调解道交事故纠纷162件,赔偿款达1386.51万元。

  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李光、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杜春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局级审判员樊志军、辽宁法制报社副总编辑李良宏出席会议。沈北新区法院党组成员郭红主持会议。

  会上,沈北新区法院和三家保险企业的负责人就平台运行以来遇到的问题作出了说明,参会人员围绕“保险公司之间赔偿标准不一致”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交流,并提出了完善平台的建设性意见。会议强调,要把“道交一体化”当作一项民生工程、一项整体工程、一项精品工程来抓。把平台建设成为群众快速得到实惠的综合平台,不能仅仅满足于设立交通速裁庭,要把快速、公正、高效处理纠纷作为工作目标,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据了解,作为我省首批“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平台”的试点法院,沈北新区法院自2018年6月12日开展该项工作以来,迅速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与保险公司、交警部门、司法鉴定机构的对接沟通,在改革摸索中取得了新成效:2018年6月22日,通过该平台在线处理第一起案件仅用时23分钟,当场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快速支付了理赔款。该平台成立以来,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议,与全市27家保险公司实现了网上对接、数据共享,实现了道路交通纠纷案件材料的一次上传、一网办案。截至今年4月30日,共成功调解162件,赔偿款达1386.51万元。节省了各方时间成本、当事人诉讼成本和法院的工作量。

  沈北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铁军表示,将积极争取当地政法委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迅速解决人民调解员的配备问题。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衔接,细化各自分工和责任义务,及时完善平台功能,尽快解决数据互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