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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大数据③预警大数据 精准锁疑犯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8-09-21 07:15

  2016年9月22日,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7部委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9月23日,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6部门又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意见》和《通告》针对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推出一系列强有力举措,要求电信企业要加快推进电话用户实名制登记工作,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登记率达到96%,2016年年底前达到100%;对同一用户在同一家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办理有效电话卡达到5张的,不得为其再开办新的电话卡;加大对“改号”软件的整治,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可溯源。

  2017年5月,辽宁移动吃透政策,紧跟集团步伐,印发了《中国移动辽宁公司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还包括《中国移动辽宁公司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国移动辽宁公司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问责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为《问责办法》),进一步健全了内部网络信息安全组织体系,明确了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责任的具体部门,也明确其工作组织实施和内部监督考核问责职责。记者注意到,《问责办法》明确了9类“失职问责”情形,“目前辽宁公司内部及各地市公司,都特别重视防范电信诈骗工作,还没有出现过任何被‘问责’的情况。”信息安全管理中心防范通讯诈骗负责人金涛补充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7年8月,辽宁移动与集团签订了《责任书》,承诺从用户实名入网、对代理商管理、疑似诈骗号码分析管控等多方面开展工作:严格按国家要求执行一证5号,同时要求开卡环节必须本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办理号码,并通过系统对开卡的用户进行身份证与办理人一致性的核验,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证进行开卡;对出售手机卡的代理商进行从严管理,通过系统监控代理商开卡数量、是否出售诈骗号码、是否与不法分子勾结等,发现异常将立即对代理商进行查证,若出现违规行为将对代理商采取限制其开卡、罚款、清退等处理方式,在集中治理的2017年12月—2018年1月,辽宁移动对全省99个代理商进行清退和罚款。

  此外,辽宁移动成立信息诈骗专项整治工作组,建立了安全事件报告等制度,制定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手段持续提升企业技术防范打击能力的基础上,辽宁移动进一步与通信管理部门共享信息,协助执法部门精准打击电信诈骗,一个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的工作格局正在逐步完善。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近日,上海警方接到辖区某银行报案,称有人员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账户。警方立即介入调查,上述人员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抓捕。

  与此同时,警方在工作中也发现线索:男子胡某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协助办理银行卡”的招聘广告,承诺每办出一张银行卡即可获得150元报酬。初步侦查发现,胡某还曾在网上收购身份证。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胡某交代了其伙同他人买卖身份证、招募他人冒名办理银行卡、转手倒卖“黑账户”的犯罪事实。警方通过其留下的交易信息,抓获了负责倒卖身份证的“上家”钱某和收购银行卡的“下家”黄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

  据警方介绍,这个团伙成员分工明确,由胡某主导,先联络“上家”收购身份证,再招聘兼职办理银行卡,再将证、卡打包卖给“下家”。胡某主动交代,他的“上家”钱某以每张50至100元的价格通过网络、废品回收站等各种渠道收购他人遗失的身份证,再提价50元卖给胡某。之后胡某通过网上招募兼职人员进行“借脸办卡”。找到办卡兼职人员后,有一个“配卡”环节:即团伙成员为应聘者从百余张身份证中挑出外貌与之相似的进行匹配,使骗领银行卡者更易蒙混过关。

  一套完整的“黑账户”包括一张身份证、一张用于开卡注册的预付费电话卡、一张银行卡以及相应的网上银行电子口令卡。胡某将这些“黑账户”出售给“下家”的价格高达1500至2000元,利润惊人。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这些银行卡多被销往福建、广州等地,“此类‘黑账户’大多被用于电信诈骗转账,洗钱等用途。”

  (下期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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