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报告领导,我组抓到被执行人1名!”办案人向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吕文辉汇报,“收到,做好当事人家属情绪安抚工作,马上把被执行人带回法院。”吕文辉立即回复。8月25日,沈河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及法警,展开了一次集中抓人及腾房行动。自“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战役打响以来,集中行动已经成为该院执行局的工作常态,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人齐了,我们出发!”当日8时,记者跟随该院执行局曹阳法官踏上了“腾房”执行之路,此次行动的目的地是被执行人吕某的两处房产:一处位于于洪区昆山西路167号4单元、另一处位于和平区安图北街21号2单元。路上,曹法官向记者介绍了案情梗概:2014年10月17至24日,吕某向朋友邹某某分两次共借款23万元,同时约定了月利息。2年内,吕某都是按时支付借款利息,直到2016年10月16日起,吕某不再支付借款利息,进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借款时,吕某以自己上述两套房产作为抵押物。曹法官告诉记者,因被告吕某未出庭,2017年1月,沈河区法院缺席审判,判决其应偿还原告邹某某借款及利息共计22万余元。
“2017年2月,邹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我通过各种手段查询了吕某的财产,发现她本人已持新加坡护照长年在国外,这两处房产在建行都有抵押权登记。位于于洪区的房屋被吕某亲戚出租给个人,位于和平区的房屋被吕某亲戚的债权人出租给某娱乐场所作为员工公寓……”曹法官说,他开始轮番找吕某的亲戚、租房者释明法律,要求其尽快腾空房屋,期间还被吕某的父亲数次威胁、咒骂,但为了保障邹某某的合法权益,曹法官仍按照进度开展工作。当日,记者跟随执行干警来到两处房产时,发现房屋均已腾空,“赶紧检查一下,水、煤气什么的阀门在哪儿,都关好没。”一进屋,曹法官轻车熟路地交代检查工作,非常细心。
“说心里话,我得感谢沈河法院,2月份申请的执行,现在房子就腾利索了,真挺快!”邹某某说,“这样,我先把房子封上,之后还得走评估拍卖流程,大概得3个月吧,你也不用太着急。”一边四处检查的曹法官还不忘给申请人普法……
据了解,本次执行行动主要针对已经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的案件,以及已经依法查封房产并进行公告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腾房交付义务或案外人非法占有房屋的案件。截止到发稿时,本次行动共计抓老赖3人,强制腾房17套(包括当事人承诺自行腾房4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