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今年以来,辽阳县人民法院黄泥洼法庭以践行群众路线作为案件审判的基本工作路线,不断创新便民司法新方式,赢得了民心。
前不久,黄泥洼法庭受理了一起70多岁老父亲诉3名子女赡养纠纷一案。原告王某,现独居生活,因年老体弱,没有经济来源,由于3名子女不尽赡养义务,遂将3名子女起诉到了法庭。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王某年龄大、行动不便,决定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审理此案。
立案后,黄泥洼法庭审判人员在原告住所地小北河镇头龙湾村里,对此案进行巡回就地审判。案件承办法官与当事人在聊家常中展开了调解工作。通过不懈的努力,老人的儿女为自己不赡养老人的行为感到惭愧,向自己的老父亲认错并承诺给付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