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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难题源头解 家庭农场拆改留——丹东检察官搭建“过墙梯”化解一起行政争议案件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杨红月 王平 本报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4-06-05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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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坐落在东港市黄土坎镇的柳园家庭农场的草莓包装点一片繁忙,农场业主何女士说,就在几个月前,农场因为涉及行政案件陷入困境。

  最终这起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在东港市检察院、法院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成功使陷入困境企业“破局”,既坚守了“耕地红线”,又保障了这家农民企业的发展。

  成长的烦恼·起因

  “无手续”带来的麻烦

  2022年10月,柳园家庭农场在未取得设施农业备案审批手续时,占用一般耕地1391.2平方米,投资60余万元建造了草莓包装点。同年11月1日,该耕地有289.2平方米被调整为基本农田(该地块已经硬化,不再适宜种植农作物)。

  2023年7月,相关部门作出了“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物,退还非法占地1391.2平方米,罚款102.62万元”的处罚决定。该家庭农场未履行义务,未申请行政复议亦未提起行政诉讼。处罚决定生效后,相关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本金加处罚共为205.24万元。直到此时,何女士才慌了神,何女士认为,相关部门按章办事无可非议,但在“认定违法占地时间”上有异议。

  该家庭农场经营100多个草莓大棚,如强行拆除,草莓无法种植加工外运,影响生产经营,巨额处罚和拆除将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困境。

  成长的烦恼·调查

  检法联手办案

  东港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上述问题,依托与东港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会签的《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主动与东港市检察院联系沟通。

  经核查了解到,该家庭农场的草莓包装点建设前,已向镇政府申请办理设施农业备案手续,该镇政府亦于2022年9月向相关部门报送了《关于黄土坎镇办理设施农业用地的函》。相关部门《设施农用地报批会审表》显示,2022年9月7日,相关部门下属3个部门出具了“暂无违法行为”“与原地类一致”“未占基本农田”等意见。

  虽尚未取得设施农业备案手续,但鉴于草莓生长具有季节性特点,柳园家庭农场急于生产经营,在认为该地块非属基本农田后,便于当年10月份先行占地建成了草莓包装点。相关部门认为,柳园家庭农场草莓包装点是在2022年11月1日该地块被调整为基本农田后建立。东港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相关部门存在“认定违法占地时间不准确”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办案检察官在走访调查中还了解到,该家庭农场主要经营蔬菜种植,是该镇支柱产业。拥有草莓大棚197栋,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较大,每年能解决500多个农村劳动力就业,结合现场看,该草莓包装点的位置具有不可调换性,如果立即强行拆除,产出的草莓无法加工对外运输,产业链条断裂影响企业生产经营。面对200多万元的巨额处罚,企业极可能被压倒。 

  成长的烦恼·解题

  众部门共谋破局

  为从根本上化解行政争议,破解企业发展与土地保护之间的问题,东港市检察院能动履职,多次与相关部门、属地镇政府协调沟通,研究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及地块调整等问题。

  今年4月11日,东港市检察院再次联手法院与相关部门、镇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对上述问题达成共识:针对案件存在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问题,由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助推相关部门对柳园家庭农场建设草莓包装点时间重新调查认定。

  近日,相关部门向法院提交了撤回执行申请,经审查,法院准予其撤回执行申请,并作出终结审查的行政裁定书。在各单位、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积极推动下,涉案地块现已由自然资源部批准,调出基本农田范围。

办案检察官到农场草莓打包点调查

办案检察官到农场草莓打包点调查